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1-00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文 号: | 〔202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区四届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80次常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温建飞、王剑峰、秦胜、单永杰、沈培明、吴冠宇、费学梅、凯沙尔江。陆龙根、王湘起应邀出席会议。温建飞主持会议。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1-00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文 号: | 〔202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区四届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80次常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温建飞、王剑峰、秦胜、单永杰、沈培明、吴冠宇、费学梅、凯沙尔江。陆龙根、王湘起应邀出席会议。温建飞主持会议。 |
南浔区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纪要
区四届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80次常务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温建飞、王剑峰、秦胜、单永杰、沈培明、吴冠宇、费学梅、凯沙尔江。陆龙根、王湘起应邀出席会议。
温建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委办副主任吴群英关于2020年度镇(开发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2021年南浔区“以实绩论英雄贡献 占比大比拼”考核办法》的汇报;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吴叙良关于南浔区2020年度“开放东大门 创业新高地”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及有关行政奖励、关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卫良关于南浔区农业“标准地”出让补充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区发改经信局局长董海辉关于南浔区2021年支持企业项目早复工早复产稳增长有关意见和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关于2020年度全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和“税收百强工业企业”“规模百强工业企业”评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文广旅体局局长郭凤娟关于水晶晶乡村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海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交通局局长朱峰关于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运维补充协议及首期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有关事项的汇报。
一、关于2020年度镇(开发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办提交的2020年度镇(开发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二、关于2021年南浔区“以实绩论英雄贡献 占比大比拼”考核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办提交的《2021 年南浔区“以实绩论英雄 贡献占比大比拼”考核办法(送审稿)》,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强调,要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核细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权重,运用好考核指挥棒,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三、关于南浔区2020年度“开放东大门 创业新高地”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及有关行政奖励的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关于南浔区2020年度“开放东大门 创业新高地”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及有关行政奖励的情况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审核管理,体现工作实绩,充分发挥奖励导向作用。
四、关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关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关于南浔区农业“标准地”出让补充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南浔区关于农业“标准地”出让租赁的补充意见(送审稿)》,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强调,要用好标准地,拉长农业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管好标准地,严格审批程序,细化操作规则,规范土地出让方式,形成闭环管理机制;要留好标准地,统筹谋划农业区域开发,精准布局点位,留足发展空间,推动政策资源向农业产业倾斜,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南浔区2021年支持企业项目早复工早复产稳增长有关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改经信局提交的《南浔区2021年支持企业项目早复工早复产稳增长有关意见(送审稿)》,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强调,要抓早抓细,加强政策宣传,深入重点企业走访排摸,精准施策解决企业难题,保障企业正常开工;要抓实五张清单,深入挖掘存量潜力,进一步提高增量;要抓好行业公平,提前谋划布局,尽快组建工作专班,加大稽查力度,营造公平发展环境,确保一季度“开门红”。
七、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改经信局提交的《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送审稿)》,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明确起始时间,发挥标准引导作用,提升项目质量,实现资源要素高效配置。
八、关于2020年度全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和“税收百强工业企业”“规模百强工业企业”评选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改经信局提交的关于 2020 年度全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和“税收百强工业企业”“规模百强工业企业”评选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九、关于水晶晶乡村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海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备情况
会议原则同意区文广旅体局提交的关于水晶晶乡村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海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强调,要加快实体化运作,做好人员调剂配备,实施分级决策管理,全力引育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南浔乡村文化旅游和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关于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及首期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有关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区交通局提交的关于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及首期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有关事项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强调,要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加大PPP项目审计力度,强化审计职能,推动审计监管全覆盖;要加强工程管理,强化行业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发改经信局提交的关于湖州市南浔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发改经信局提交的关于2020年度南浔区服务业纳税十强企业、服务业规模二十强企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十强企业、批发业十强企业、零售业十强企业和住宿餐饮业十强企业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提交的关于2020年南浔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评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发改经信局提交的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提交的关于2020年南浔区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的关于2020年度南浔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农高区指挥部关于农高区万亩现代化渔业园区土地流转补偿建议方案的情况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生态建设指挥部提交的关于南浔区总河长令(第2号)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书面通报并原则同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交的关于南浔区2021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汇报,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请假:方 科 马新萍 刘 勇 杨晓钢
列席:吴叙良 章荣明 胡建强 沈伟利 杨慧华
周杨晨 邱伟荣 沈晓斌 严奇峰 王乃新
曹雪祥 吴群英 沈利建 沈振华 徐根红
朱建学 徐渊潮 董海辉 陶文伟 王培华
潘雪祥 吴建学 沈群松 何琪虎 石增中
文 涛 朱 峰 孙国华 卫 良 盛雅萍
诸景华 郭凤娟 马海霞 汪 澄 杨少锋
丁利民 李学明 王学良 冯 云 冯 强
屠 峻 沈 岐 陈海燕 沈林强 王国权
虞 岱 姚强英 刘厚平 朱旭梅 沈翀炜
姜建发 姬胜军 冯永良 闵金良 周光宇
沈建钢 彭 琳 许跃平 褚利斌 沈敏勇
潘小红 陈小红 顾月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