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 字体: ]

2025617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82025624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千亩山工业园

湖州兴锐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兴锐特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千亩山工业园,项目租赁湖州市富顺达丝纺有限公司闲置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中速冷轧管机、抛光机、天然气固溶辊底炉等设备进行生产,形成年产3000吨不锈钢无缝钢管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1、抛光粉尘:配9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1~TA009)处理后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9)高空排放其中TA001~TA006分别对应收集6台外抛机产生的粉尘,风量均为2000m3/hTA007收集2台外抛机产生的粉尘,风量为4000m3/hTA008TA009各自对应收集6台内抛机产生的粉尘,风量均为8000m3/h2、切割粉尘、磨光粉尘: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污水站臭气:通过加盖及投加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企业配备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4t/d用于处理清洗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同时定期对回用中水进行蒸发,确保回用水水质。企业配备1套化粪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高噪声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器和厂房隔声等措施,营运期生产时需关闭门窗。

固废:厂区西北角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建筑面积约20m2厂区西北角设置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约2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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