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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6-06-08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农村(新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常态化管理过程中,部分新村、农村片区仍存在乱搭乱建、杂物乱堆、村民自治参与度不足、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1780889237970
文  号:
统一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括: 一、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农村(新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常态化管理过程中,部分新村、农村片区仍存在乱搭乱建、杂物乱堆、村民自治参与度不足、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关于《南浔区农村(新村)人居环境管理指导意见(建议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7-09 11:29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农村(新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常态化管理过程中,部分新村、农村片区仍存在乱搭乱建、杂物乱堆、村民自治参与度不足、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巩固深化土地全域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农村(新村)人居环境管理标准,构建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管护体系,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美丽、有序的新时代美好共富家园,结合我区农村(新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实际,制定出台《南浔区农村(新村)人居环境管理指导意见(建议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聚焦农村(新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按照“严格禁止、常态保持、正向引导”的管理思路,明确刚性底线、常态标准和激励方向,核心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严守“四个禁止”,筑牢环境管控刚性底线

明确禁止各类破坏村容村貌、影响环境秩序的行为,一是禁止乱搭乱建,严禁各类违章搭建,确需搭建的雨棚、阳光棚等附属设施,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社区同意,并与新村整体建筑风貌相协调。二是禁止乱堆乱放,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处置,落实“日产日清”制度,杜绝垃圾倾倒、抛洒、焚烧行为,规范房前屋后杂物堆放,优化空间隔断设置,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交通要道停放车辆。三是禁止乱种乱养,严禁未经许可毁绿种菜、擅自改变公共绿地性质,严格管控新村公共区域家禽养殖行为。四是禁止乱拉乱贴,全面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悬挂横幅、乱贴乱画“牛皮癣”等乱象。

(二)落实“五个保持”,明确常态管护标准要求

细化人居环境常态化管护标准,一是保持道路干净,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域道路无积存垃圾、无白色垃圾、无污水乱排现象。二是保持外观和谐,规范村民房屋装修、外立面及围栏建设标准,统一规划布局,保障建筑整体风貌协调统一。三是保持绿化美观,常态化开展公共绿化修剪、补植、养护工作,清除绿化带垃圾,保障绿植长势良好。四是保持河道整洁,定期清理修剪村内河道、景观水体水生植物,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维护良好水环境。五是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公共设施常态化巡检、维保机制,对公厕、道路、路灯、管网、休闲健身设施等破损、故障设备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

(三)推行“五个提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坚持疏堵结合、正向引导,激活基层治理活力。一是提倡村民自治,落实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并纳入村规民约,探索义务工、以资代劳模式,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环境管护。二是提倡建设美丽庭院,鼓励村民打造家庭小花园。三是提倡设置“一分菜地”,因地制宜整合闲置土地,合理满足村民自主种菜需求。四是提倡精准垃圾分类,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制度,规范环卫设施管护,提升村民环保意识。五是提倡优化公共配套,盘活村内公共空间、闲置房屋,完善养老、健身、阅览、休闲等配套设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一)从阶段性整治转向常态化管护

以往人居环境管理多以专项整治行动为主,存在阶段性、突击性特点,本次政策建立长效管理体系,明确日常禁止条款、管护标准、引导机制,实现从“集中整改”向“常态保持”转变。

(二)是从单一管控转向疏堵结合

以往管理多以禁止、整治等刚性约束为主,本次新增正向激励和人性化举措,通过设置“一分菜地”、鼓励美丽庭院建设、优化公共配套等方式,兼顾环境规范与村民生活需求,破解管理与民生的矛盾。

五、重点注意事项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各镇(街道)、村可结合本区域建设现状、区位条件、村民生活习惯,在政策总体框架下灵活落实举措,不搞一刀切,严禁机械执行、层层加码。

(二)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

各村建立公共设施定期巡检、绿化定期养护、河道定期清理、垃圾日产日清的长效机制,杜绝重整改、轻维护,确保人居环境质量持续保持。

(三)严守安全底线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交通要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定期排查路灯、管网、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六、征求意见情况

自4月起,围绕农村(新村)人居环境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研讨,先后征求区人大、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局及各镇街意见,并于4月24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解读机关: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娄婷(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科科长)

解读电话:0572-306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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