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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4000/2025-10103528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11-27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1391”工作部署,破解我区技能人才培育主体短缺、技能人才引育培难度大等问题,高水平建设区域技能型社会,加快形成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新形态,根据《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4000/2025-10103528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1764230463410
文  号:
统一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内容概括: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1391”工作部署,破解我区技能人才培育主体短缺、技能人才引育培难度大等问题,高水平建设区域技能型社会,加快形成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新形态,根据《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

关于《南浔区青年工匠之城建设实施意见(2025-2027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27 16:01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1391”工作部署,破解我区技能人才培育主体短缺、技能人才引育培难度大等问题,高水平建设区域技能型社会,加快形成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新形态,根据《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湖政办发〔2023〕55号),结合南浔实际,聚焦我区产业打造青年工匠之城,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

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湖政办发〔2023〕55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构建青年匠才引育留用体系、打造青年匠才技能培育体系、完善青年匠才技能共富体系、构建青年匠才技能生态体系四个方面。

1.厚植青年匠才“进村入企”的引育留用体系。主要包括组织实施青年工匠进企业行动,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开展青年工匠定向培育,提升青年工匠就创能力;组织实施青年工匠进村入乡行动,围绕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特色乡创平台,招引并培育青年农匠;组织实施青年工匠景区赋能行动,围绕古镇文旅,引进青年新业态项目和青年巧匠,打造青创街区。

2.打造青年匠才“产才融合”的技能培育体系。主要包括打造公共实训基地、产业联盟或企业内部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等技能人才培育平台;聚焦产业需求开展技能人才引培留用工作;整合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资源,构建产教融合体系;整合成校、“技能共富工坊”、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打造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圈;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立体式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申报开发新职业标准等。在技能人才平台培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订单班、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提质、技能竞赛及省级、国家级新职业标准开发等方面给予政策性补贴,构建行业共引共培职建体系。

3.完善青年匠才“增技增收”的技能共富体系。主要包括打造技能型企业、技能型乡村集群,畅通增技增收路径;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充分提升其就创业能力;推广实施“技能共富贷”及开发特色保险产品,赋能技能提质行动;探索技工津贴、工匠奖励、个税优惠等政策,推动技能与收入挂钩。

4.构建青年匠才“以技立人”的技能生态体系。主要包括建设打造青年工匠之家,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丰富青年技能人才生活;在高技能人才购房、租房、户籍、子女入学、医疗、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大技能人才培育扶持力度,扩大技能培训补贴覆盖面;实施新时代南浔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浙江工匠、省特支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和高技能青年人才、浙江大工匠等系列选优树典工作,并给予对应的政府补贴;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提升技能人才归属感,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四、重点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五、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4月、5月两次征求相关部门、镇街意见建议,包括各镇(街道)、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残联等部门。2025年8月5日至15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572-302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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