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见征集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7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1-17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7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1731772800000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区双禁办起草了《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 |
关于公开征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双禁办起草了《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联系人:吴史进 联系电话:13738200750,0572-3025637
邮箱:13738200750@163.com
附件1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南浔区双禁办
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