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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11-17 来源:区双禁办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双禁办起草了《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联系人:吴史进 联系电话:13738200750,0572-3025637

邮箱:13738200750@163.com

           附件1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建议表


湖州市南浔区双禁办  

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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