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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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30503000000/2026-1010422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6-01-31 |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内容概括: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要求,由双林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 | ||
| 索 引 号: | 330503000000/2026-101042221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1769829462879 |
| 文 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要求,由双林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 |
双林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要求,由双林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双林镇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湖州市南南浔区双林镇全兴路1号,电话:3974658,邮编:31301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双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的要求。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信息,增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度,双林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余条,主要通过南浔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今日南浔”、双林政务公开栏、LED大屏等。其中双林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条(包括政策法规信息1条、机构设置5条、财政资金信息2条、土地利用与管理信息1条、强农惠农信息1条、社会救助信息39条、筹资筹劳1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1条,农业农村政策0条,环境保护1条,安全生产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2条、计划总结3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等),通过“今日南浔”全年总共发布136余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度结转并处理依申请公开10件次,行政复议0次,行政诉讼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针对双林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联络员负责采集、编辑和发布政务信息等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重要信息发布须由分管领导审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
(四)平台建设
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民生普惠政策和地方特色举措,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与维护,确保平台建设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成立由党政办主任为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二是在日常工作方面,健全制度保障,建立信息公开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定期进行复查,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三是在社会评议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并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202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执法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2 | 0 | 10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2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2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严格遵循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在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存在部分短板待补齐,具体问题及改进举措如下:一是公开内容的覆盖面与精细化不足;二是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有待强化。下一步重点改进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压实工作责任链条
1.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
2. 明确目标任务清单,围绕“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政务公开从“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
3. 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对未按要求完成公开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规范公开标准,提升信息质量与传播效能
1. 构建标准化公开体系,对照上级政务公开目录指引,结合我镇职能特点,修订完善镇域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内容要素、公开方式和更新频率,重点拓展民生保障、项目建设、财政收支等热点领域的公开维度,实现公开内容“清单化”“精细化”。
2. 深化政策解读服务,建立“政策原文+解读材料+案例说明”三位一体的公开模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利民惠民政策,通过图文解读、视频宣讲、线上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通俗语言解读政策核心要义、适用条件、办理流程,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3. 优化信息传播渠道,整合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公告栏、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等公开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渠道网络,根据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精准推送公开信息,提升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公开信息能够及时触达群众。
(三)聚焦群众需求,推动政务公开职能转型
1. 强化公民参与引导,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日”“政策解读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公开范围、查询路径,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关注、合理运用公开信息。
2. 健全民意反馈机制,搭建“线上留言板+线下意见箱+定期座谈会”多元化意见反馈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每月收集整理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时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3. 深化“以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群众需求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信息公开痛点、难点问题,动态调整公开重点,推动政务公开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真正实现“取计于民、用计于民”,让政务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治理效能的桥梁纽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