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 > 千金镇党委、政府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4870N/2026-10103529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1-26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千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区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4870N/2026-10103529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1769414434187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千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区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千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千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要求,由区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x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千金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向阳路48号,电话:0572-3361356,邮编:31301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千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5年,千金镇人民政府在南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58条,除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均已按要求公开。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未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针对千金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联络员负责采集、编辑和发布政务信息等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重要信息发布须由分管领导审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

(四)平台建设

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民生普惠政策和地方特色举措,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与维护,确保平台建设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深化实施政务公开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镇定期对已公布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做好协调工作,对于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条线及时予以调整。二是细致梳理信息公开总结,反思全年薄弱环节。定期全面了解公开情况,精确查找薄弱环节,完成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梳理汇总,深入分析找原因、找不足,加强整改,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在社会评议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并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作用。2025年我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2次,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四是严格问题督促整改。开展常态化督查,累计整改问题12余条。202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执法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镇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享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