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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9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3-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为进一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9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3-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为进一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拔钉除患”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高风险企业、高风险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持续提高执法精准度,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达到重点监督检查企业252家次以上,一般监督检查企业75家次以上的目标,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实施范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本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各镇(街道)另行编制辖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已纳入区级检查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各镇(街道)检查计划重复检查。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优化监管检查方式,强化浙江省“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运用,创新“非现场”检查方式对有关企业监管,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整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有承诺、无行动,扰乱行业秩序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处罚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总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025年度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8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25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为4464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

2025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2574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

2025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69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0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安排

综合考虑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2名执法人员在1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内平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次测算,2025年度安排监督检查单位176家,327家次,其中重点检查单位安排检查工作日126个,检查131家,252家次,重点检查单位检查工作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约为63%,一般检查单位安排检查工作日74个,检查45家,75家次,一般检查单位检查工作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约为37%。(测算方式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检查频次和检查时间安排

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和本局实际监督检查工作能力,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与检查频次安排如下: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共计33家,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经营单位18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实现1次检查覆盖,安排(18*2+15*1)*0.5*1.667=42.5个工作日;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安排20家,每年至少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安排20*0.5*1.667≈16.7个工作日;

(3)熔融铸造生产经营单位,安排15家,每年至少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安排15*0.5*1.667=12.5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排20家,每年至少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安排20*0.5*1.667≈16.7个工作日。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在浔”生产经营单位(“在浔”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南浔区辖区范围内,下同),共计3家,每家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安排3*2*0.5*1.667=5个工作日。

3.其他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船舶修造生产经营单位,安排5家,安排5*0.5*1.667≈4.17个工作日;

(2)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安排35家,安排35*0.5*1.667=30个工作日。

(二)重点检查单位和行业领域安排

具体重点检查单位的名称、行业领域安排详见附件2。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和检查时间安排

全年安排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74个工作日,75家次,行业领域包括漆包线生产、涉氨制冷、涂装工艺、使用危化品企业及相关企业等(不含重点检查单位)。

六、任务安排

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实际,由行政执法队运用“双随机”抽查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在抽查过程中,如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因执法任务与其专业不匹配等因素而无法履行职责的,重新随机抽取递补执法人员。对于能够运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要积极运用“非现场”方式实施。

局有关科室根据实际工作职能负责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和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未纳入局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高温铸造金属熔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三场所三企业”由乡镇(街道)根据年度安排作为重点纳入本级监督检查计划中。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对已批准的监督检查计划,局有关科室要紧密结合自身监管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进度,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分运用浙江省“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合理设置检查任务。

(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职权法定、处罚法定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手册》的有关规定,公正、公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

(三)强化信息录入。执法人员要统一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双随机”抽查要使用浙江省“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监督检查结果公开;立案查处等行政处罚信息要按要求录入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

(四)增强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寓执法于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主动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方式方法,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督检查工作日等数据的测算说明

2. 南浔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单


附件1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督检查

工作日等数据的测算说明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测算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八条的规定,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计算,区应急管理局(除行政执法队)在编在岗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人数为8人,8×80%=6.4人,取数为7;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在编在岗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人数为12人,12×90%=10.8人,取数为11。拟将18人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测算说明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乘积。

2025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3=248日,其中:

(一)2025年全年总天数365日;

(二)双休日=104日;

(三)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3天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48日×18人=4464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说明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按照本部门前3个年度的实际平均值测算):

(一)机关值班:18*3*12=648个工作日;

(二)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8*4*12=864个工作日;

(三)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8*3*12=648个工作日;

(四)参加党群活动:18*12=216个工作日;

(五)病假、事假:0.5*12*18=108个工作日;

(六)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8*5=9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2574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的测算说明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按照本部门前3个年度的实际平均值测算):

(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600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测算,包含重点行业现场规范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数字化建设、遏较大专项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

(二)实施行政许可:64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家数×2人/家×0.5工作日”进行测算,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等);

(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60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起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日×事故调查执法人员数=4起×10日×4人”进行测算);

(四)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60个工作日(每年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日总数按照“举报件数×调查核实工作日×调查人数=40件×2日×2人”进行测算);

(五)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28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次数/年×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工作日/次数=32次/年×2人×2工作日/次”进行测算);

(六)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46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测算,包括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备案,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许可证注销等);

(七)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48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测算);

(八)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6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测算,包括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及全区安监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工作);

(九)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测算);

(十)开展应急管理有关工作:258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测算)

(十一)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10个工作日(每年该项工作日总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测算)。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169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测算说明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总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4464日-2574日-1690日=200工作日。

(二)重点检查工作日数量

重点检查工作日,是指对重点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所需要占用的工作日,按照“重点检查单位数量×检查所需工作日×(1+复查比例)”进行测算。

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的实际,测算出2名行政执法人员在1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内平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次,故确定每家次的检查所需工作日为0.5个工作日。

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次的实际情况,确定所需复查比例为66.7%(即预计实际检查3家,需复查2家)。

经测算,重点检查单位检查总家次数如下: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家次=(2次×18家+1次×15家)=51家次(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单位每年检查2次,其他单位每年检查1次);船舶修造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家次为5家次(安排5家,每家单位检查1次);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家次为20家次(安排20家,每家单位检查1次);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家次为35家次(35家单位,每家检查1次);熔融铸造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家次为15家次(安排15家,每家单位检查1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家次为20家次(安排20家,每家检查1次);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在浔”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家次=(2次×3家)=6家次(3家单位,每家检查2次)。重点检查单位检查家次合计为:(51家次+5家次+20家次+15家次+35家次+20家次+6家次)×1.667≈252家次。需安排监督检查的总数(检查及复查)为252家次×0.5=126个工作日。

(三)一般检查工作日数量

一般检查工作日,是指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所需要占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般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200工作日-126工作日=74工作日。

六、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的测算说明

重点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按照“重点检查工作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重点检查工作日占比=126工作日/200工作日×100%=63%,符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九条的规定。

一般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按照“一般检查工作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般检查工作日占比=74工作日/200工作日×100%=37%。

 

 

 

 

 

 

 

 

 

 

 


附件2

 

南浔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重点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范围

所属乡镇

1

湖州天阁粘合剂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练市镇

2

湖州联科粘合剂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练市镇

3

湖州通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菱湖镇

4

湖州绿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菱湖镇

5

美信佳中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菱湖镇

6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菱湖镇

7

瑞通高分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菱湖镇

8

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菱湖镇

9

浙江来往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0

湖州恒远生物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1

湖州汇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2

浙江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3

浙江裕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销售分公司和孚油库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5

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6

湖州双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7

湖州吉昌化学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和孚镇

18

湖州华仑助剂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两重点一重大)

善琏镇

19

湖州胜隆石油油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南浔镇

20

湖州美伦纺织助剂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练市镇

21

湖州南浔冯氏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双林镇

22

湖州周吴鼎盛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23

湖州乌板桥水产品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24

湖州南浔康龙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25

湖州力天燃油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26

湖州市菱湖天立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27

湖州市菱湖新望化学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28

湖州市菱湖四贤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29

湖州宏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菱湖镇

30

湖州沙龙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和孚镇

31

浙江湖州南方石油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和孚镇

32

湖州精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和孚镇

33

湖州圣地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善琏镇

34

湖州双林金辉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船舶修造

开发区

35

湖州湖航船业有限公司

船舶修造

菱湖镇

36

湖州南浔和鑫船舶修造厂

船舶修造

和孚镇

37

湖州顺安船业有限公司

船舶修造

和孚镇

38

湖州丰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船舶修造

善琏镇

39

湖州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开发区

40

湖州天云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开发区

41

浙江贝亚克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开发区

42

浙江居美家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开发区

43

湖州运喜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开发区

44

湖州嘉弘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开发区

45

得彩创意家居(湖州)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南浔镇

46

湖州浔木森家居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南浔镇

47

湖州豪旺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南浔镇

48

湖州百美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练市镇

49

浙江望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练市镇

50

浙江方圆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练市镇

51

湖州申王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练市镇

52

浙江富明伟尔泰家具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练市镇

53

湖州博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双林镇

54

湖州盛聚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双林镇

55

浙江方饰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善琏镇

56

浙江未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旧馆街道

57

湖州南浔昌森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旧馆街道

58

浙江长方木业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旧馆街道

59

辉洋金属制品(湖州)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开发区

60

湖州市南浔亚宏绢纺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开发区

61

湖州金騄印染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开发区

62

湖州巨赢纺织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开发区

63

湖州新泉能纺织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开发区

64

湖州银都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南浔镇

65

湖州恒创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南浔镇

66

湖州贝妮巴特皮毛制品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练市镇

67

浙江练市酒业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练市镇

68

湖州喜得宝丝绸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练市镇

69

浙江佳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练市镇

70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练市镇

71

浙江鹏图纺织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练市镇

72

湖州丝得莉染色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双林镇

73

湖州盛利染整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双林镇

74

浙江湖州新京福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双林镇

75

湖州双林三济桥服装整理加工厂

有限空间

双林镇

76

湖州新仲湖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双林镇

77

湖州维顺制带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菱湖镇

78

浙江欧润食品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菱湖镇

79

湖州南美纺织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和孚镇

80

湖州跃海舟渔食品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和孚镇

81

湖州神龙服饰染整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善琏镇

82

湖州刻强制版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旧馆街道

83

湖州银瑞蚕业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千金镇

84

湖州欣富染整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菱湖镇

85

湖州凌立印染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和孚镇

86

湖州长辉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双林镇

87

湖州龙祥染整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和孚镇

88

湖州喜得宝丝绸有限公司善琏分公司

有限空间

善琏镇

89

湖州繁华绢纺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善琏镇

90

湖州新隆龙丝绸印花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善琏镇

91

浙江丝之美服饰染整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千金镇

92

湖州江南恒盛炼染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石淙镇

93

浙江华艺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石淙镇

94

湖州正邦合金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开发区

95

湖州市南浔弘鑫铜业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南浔镇

96

浙江康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南浔镇

97

湖州市洪塘众立铸造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练市镇

98

湖州运河铸钢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练市镇

99

湖州鼎盛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练市镇

100

湖州新嘉机械成套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练市镇

101

浙江欧冶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练市镇

102

湖州正德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菱湖镇

103

湖州市下昂多联铸造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菱湖镇

104

湖州荣耀铝业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善琏镇

105

浙江佰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善琏镇

106

湖州市泷山机械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石淙镇

107

湖州重恒轧辊科技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石淙镇

108

湖州林达铸造有限公司

熔融铸造

石淙镇

109

湖州庄睿创意家居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开发区

110

浙江特莱维狮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开发区

111

湖州海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开发区

112

湖州泽永钢结构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开发区

113

创杰(浙江)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开发区

114

浙江聚德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开发区

115

湖州绿呈木业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南浔镇

116

湖州嘉乐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南浔镇

117

湖州恒悦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南浔镇

118

湖州俊翔五金冲压件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南浔镇

119

湖州越威家具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南浔镇

120

湖州宏韵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双林镇

121

湖州众达研磨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双林镇

122

湖州市菱湖天意制带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菱湖镇

123

湖州耀东包装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菱湖镇

124

湖州市和孚丝织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和孚镇

125

湖州天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和孚镇

126

湖州景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善琏镇

127

湖州顾家木业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旧馆街道

128

浙江德毅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化未达标

旧馆街道

129

湖州市练市新民纺织有限公司

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

练市镇

130

湖州新锋成胶辊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

和孚镇

131

湖州石淙印染有限公司

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

石淙镇

 

备注:根据“分级分类”原则和避免重复性监督检查的要求,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已纳入省、市监督检查计划的,区局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参与检查,原则上不再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如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督检查前已关闭、停产或重点行业单位新增,名单根据实际调整。

 

 

 

 

 

 

 

 

 

 


4034385-41718-343-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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