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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日期:2025-04-14 来源:事业登记系统 字号:[ 大 中 小 ]
单位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潘璐
住所  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开办资金(万元)36.61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6.01期末数(万元)36.61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拟订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承担区级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审验、核销、销毁等工作。承担全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的赋码、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等工作。承担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计划和统计分析等具体工作。协助开展全区财政票据的专项稽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25576509950W举办单位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中心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1.加强罚没收入监查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对“监督重点中第(五)项逐利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罚没款收入异常增长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自2023年以来南浔区罚没收入情况检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全面加强对罚没收入的监督:一是规范征收。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款指标,禁止执收单位逐利执法问题存在。二是加强监督。不定时对执收单位罚没收入进行抽查,对于异常增长及时查明原因,尽早扼杀逐利执法问题的存在。三是注重协作。加强与执收单位的沟通、配合,了解行政执法规则与标准,对罚没收入注重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预警提示延伸。2.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根据市财政部署,区财政局会同区自规局对2021-2023年度我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减免情况进行排摸统计。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征收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前期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特别是非住宅项目中的工业产业类项目征收标准,向区自规、住建、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把相关意见建议反馈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综合考虑新政影响和各区意见,为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住宅项目60元/平方米,非住宅项目80元/平方米。据统计,2024年全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累计完成征收入库4146.03万元,在一定程度内弥补土地出让市场持续低迷所带来的基金收入减收影响。(二)规范非税收缴以及监督。按照非税收缴相关管理办法,对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等相关工作进行规范。通过自查,对全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深入、全面地排摸,对于存在的问题督促执收部门尽快整改,加强对执收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结合审计整改回头看、双随机检查相关要求,选取住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保局等区级部门进行上门检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指导执收部门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更规范、有序进行,杜绝审计问题再次发生。截至12月底,已完成整改金额654.68万元,其中,区生态环境分局597.85万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96万元、区住建局48.69万元、区水利局7.18万元,剩余862.19万元待整改。(三)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发放、使用、保管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同时,加强票据的监督检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大力推广使用电子票据,提高票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全年开具各类电子票据747万张,金额达48.84亿元。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全力推进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全年共发生电子缴费业务37万笔,金额3.46亿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纸质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综[2024]17号)相关要求,认真排摸用票单位纸质票据基本情况,稳步推进单位纸质票据核销工作,规范单位纸质票据销毁流程,做好库存空白纸质票据销毁工作。截至目前,已及时清点完成向省级财政票据管理部门领用、但未发放给用票单位使用的空白纸质票据核销工作。(四)积极推进创新改革试点。创新是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为积极参与省厅开展的“系统联动、难题联解”的活动,南浔区财政局认领了“专项债券对应专项收入收缴一体化改革试点”事项。为进一步推进此项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推进与落实,区财政局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预算局(债务管理科)、办公室(信息中心)、以及专项债项目主管部门成立了相关工作专班,对于项目选取、收缴流程、后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次交流与探讨,最终选取“练市省级小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进行试点,成功把此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收入8万元通过非税收入收缴入库,推进政府专项债券系统管理系统、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收缴一体化运行。(五)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一是提升自身本领。加强财政内部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与监督。重点围绕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采购程序、绩效评价等方面,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水平。二是重视基层治理。落实财政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助推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的相关要求,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有关精神,会同预算局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指导乡镇街道认真梳理公共服务职责事项,准确把握购买内容边界,加强乡镇街道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根据乡镇街道本级特点,单独制定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是落实专项检查。今年,联合区委巡察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领域问题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对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2022-2024年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以及责任部门履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区级部门对于票据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票据工作的审核机制和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人才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步打算第一、深挖非税收入,有效提供财力坚实保障。一是抓收入、稳增长,推动非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有效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二是完善专项债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打通专项债项目收益收缴路径,全面推动各镇街、开发区进入运营期的专项债项目收益通过非税收入收缴入库。三是挖掘盘活渣土经营权转让、人防停车位、户外广告牌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入库。第二、规范票据使用,持续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一是抓实日常监管,严把票据领用关,规范票据申领程序,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开具规范和要求。对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实施领、用、销全程监管,杜绝用票单位只领不销的违规行为,确保票据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二是强化专项检查。定期抽取相应票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票据的使用是否规范、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等,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单位,确保财政票据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无
相关资质认可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无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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