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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朱凯 |
住所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瑞路601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20.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21.00 | 期末数(万元) | 20.90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区级智慧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相关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对外服务窗口的相关业务,受理、交办、反馈12345阳光热线和各类信访,协助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辅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5054232384X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建强“空中哨兵”,推动数智大脑建设。于4月组织开展覆盖32名战队成员无人机驾驶执照考证工作,实现战队成员全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了无人机操作流程,有效提升执法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同时,战队成员获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24年度无人机超视距固定目标采集竞赛团体二等奖。(二)下足“绣花功夫”,精雕细琢功能模块。一是创新数字监管,打造餐饮油烟治理新模式。于7月上线“餐饮油烟清洗在线”小程序,为全省首创,并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数字应用案例比拼中获得二等奖,以此形成“线上预警、清洗提报、现场核查、整改或通过”的动态监管闭环。同时,首创灶台与油烟净化设备联动检测模式,通过“温感+烟感”双重检测,实现对油烟净化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油烟达标排放的有效监管。二是建设指挥调度模块实现“一呼百应”,通过4G执法单兵记录仪、车载GPS等信息交互,实时显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位置信息,就近调度执法资源,实现区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对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和队员的高效调度、紧密协同。三是智能采集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配套考核督查评价、微小案件随手处置、镇街采集下沉等制度,持续完善“人防+技防”的网格管理机制,推动数字赋能综合执法。全年有效案卷总数10万余件,立案率和结案率均为100%,实现精准发现、高效处置和闭环管理。(三)聚焦“急难愁盼”,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一方面,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保障窗口便民服务。精准引导办事群众运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进行“网上办、掌上办”。掌办率、“一次批到位”均达100%。创新搭建“微窗口”、热线电话等服务载体,推出咨询、预约、审批帮办“微信群”,第一时间接收、处理群众企业的各项诉求。另一方面,持续强化信访服务,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晴雨表”“助推器”,完善信访登记归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接诉即办”,快速派转,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平台功能发挥有待提升。跨部门协作机制尚不够完善、镇街条件制度不一、存在认知短板、建设流程复杂等问题,且系统不稳定的卡顿情况偶有发生,使得项目实施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二)与镇街协同有待加强。当前区级、镇街已建成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但实战实效运行能力有所欠缺,与社会治理中心融合度有待提升,指挥中心协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各镇街执法装备配备情况、智慧城管运用能力等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三)小区边界红线存在分歧引发的人行道违停抓拍争议。个别小区红线范围尚不明确,是否可以进行人行道违停抓拍存在争议,需进一步明确,以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全面运行区级、各镇街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加强与乡镇的协调联动,每周定期开展处置演练,并结合突击式抽检拉练,实现统筹协调一体指挥,调度指令一键直达。对照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优化指挥中心感知、发现、分析、派遣、核查闭环功能。(二)促进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将行政占道审批及热线信访派单融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线上流转,使得占道申请的提交、审核、批准及后续监管得以高效运行,提高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及处理人员的响应率。(三)推动采集项目“重新启航”。智慧城管信息采集项目,精简人员配置、优化团队结构,并大力提升采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同时,扩大采集范围,覆盖全镇街;将触角延伸至行政执法办案领域的线索发现,拓宽采集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四)强化中心内部管理效能。明确并细化岗位职责,推行轮岗制度,激发人员的多元能力,增强团队凝聚力,以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与创新成果,并探索多元化的宣传渠道和方式。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情况一:于2024年4月1日,按规定申请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换领法人证书,并于2024年4月1日办结;情况二:于2024年12月18日,按规定申请了事业单位法人账户变更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于2024年12月19日办结。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