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湖州市南浔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 法定代表人 | 陆才华 |
住所 |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5.9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22.40 | 期末数(万元) | 15.9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等;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03MB1B98134T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抓好主题式执法联动。2024年以来,全区共检查企业429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8956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4起,发出决定书96起,处罚金额969.03万元,查封扣押2起,涉刑移送公安案件3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件。二是抓实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力迎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高效运作,对下沉检查发现和信访交办的问题,做到现场核查、上报调处和落实整改全流程闭环,通过点上问题立即整改带动解决面上同类问题,实现资料上报无退回、信访调处无重办、下沉部门无问询。三是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持续加大对29.5件三轮中央督察信访件及11个反馈问题、23年省委督察13件交办信访件及6个反馈问题和22个市级督查重点督办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推行“白名单”制试行。开展“无事不扰”企业活动,推行首批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企业,对91家纳入“白名单”制的企业除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问题线索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将以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同时对“白名单”企业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企业,依法进行豁免处罚。(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因查办吴某某等人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大案要案,获得省集体三等功;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摆脱历次中央督察信访数量全市最多局面。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随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普及和深化,系统层面的操作越来越复杂,案件办理的评价细则的不断细化,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办案取证速度和能力水平存在很大的考验,导致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低下。 |
四、下一步打算 | 紧紧围绕建成一支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执法机构队伍,打造一支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智能执法、精准执法的“南浔生态环境铁军”的目标,结合全省大练兵行动,针对大练兵指标开展各项维度的执法工作,力争取得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利用先进的技术服务和先进装备来增强执法队伍的战斗力,用科技和智慧进一步武装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由于开办资金发生了变化,按照细则规定于2025年3月18日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