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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名称 | 湖州市南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 法定代表人 | 冯锋强 |
住所 | 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660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5.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0.01 | 期末数(万元) | 0.0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开展商品和服务调查、体验、比较、分析,承担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承担消费者投诉件接收以及投诉事项调查、调解工作;承担支持消费者起诉、申请仲裁以及提起公益诉讼等相关消费者维权工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披露;承担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和专家智库建设工作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535532782XQ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主管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截止到四季度南浔区共受理投诉举报8615件,其中疑似职业打假3900件(包括来信698件),按时受理率100%,按时初查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投诉公示率98.37%以上,调解成功率70%,均高于全市全省和全国水平。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是重点推动放心消费商圈元素提质升级。区局联合练市分局东迁所、双林分局、和孚所等基层单位,持续开展以“放心消费”为核心的商圈整体面貌提升工作。目前已完成推动玖象家居、和孚高速服务区等6家商圈完成建立消费维权站,丰富各类放心消费户外导引标识和广告牌。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商圈硬件实力。二是有效提升ODR系统提升发展质效。消保科充分发挥科室与基层分局所协作能力,通过分段推进等形式,做好消费纠纷调解数字化衔接,有效发挥企业自主处置消费投诉能力。今年已完成ODR投诉处置量1027件,四季度ODR发展活跃度达到3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全年活跃度维持在19%,超额完成省市局指标。三是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中心”前哨筛选作用。2024年联合法规、食品、药械、产计、餐饮等科室以及执法队会同各基层分局所,开展了“南浔交警大队酒精测试仪举报案”、“王海举报练市嘉亨化妆品案”、“南浔网吧3C认证职业打假案”、“南浔真丝服装打假案”、“职业打假人黎帅奇38起反复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案件”、“职业打假人李原斌78起列入滥诉名单不予受理案件”,有效帮助各承办单位减轻投诉举报处置压力,发挥前端筛选和预警作用。同时,消保科四季度在12345热线接单的前端系统,先后与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开展多达45次的多方沟通与协调会商,成功将涉教育培训、涉游戏消费,涉屠宰企业消费、涉装修消费、涉金融消费等各类非市场监管管辖的185张热线工单予以退单,有效减少“无职权工单”的被动处置工作。四、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今年3月15日区局会同南浔分局在南浔吾悦广场举办全区315宣传活动,组织了全区14个相关政府部门及12个企事业单位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全区其它9个乡镇也设立了9个分会场进行宣传,超过1000人次参加此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提供咨询3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当场受理投诉举报3件。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当前投诉举报总量持续增长将是一个大趋势。投诉举报量的大幅度上涨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需要正视这一情况并加强对投诉举报力量的投入,保证充足的行政资源用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商业模式优势日新月异,各种消费维权新热点层出不穷,面对新兴领域,丰富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显得尤为重要,单一的法律素养目前无法满足各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维权需要。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进一步完善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充分发挥调动全局科室和执法队力量,减少基层承办单位压力,提升投诉举报办理专业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放心消费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单元建设标准化,提升品牌氛围,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区域展销活动。三是进一步提升应对职业打假的能力。联合法规完善南浔区职业打假“滥诉”名单,进一步防止职业打假影响营商环境。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因单位法人变更,按照细则规定于2024年5月28日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