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湖州市南浔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单位名称 | 湖州市南浔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李彦 |
住所 |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 ||
开办资金(万元) | 25.09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27.58 | 期末数(万元) | 25.09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辖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利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指导全区文物保护修缮、合理利用、研究交流及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监测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相关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推荐和文物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配合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文物巡查工作;协助查处文物盗窃、贩卖、走私等案件。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5778281341C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扎实推进全区文物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针对重点时段、文保单位修缮工程、考古勘探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次,共出动检查人次1602余人次,检查市级以上文保单位534余处,发现安全隐患36处,隐患均已发函至属地,督办重大安全隐患7处,目前所有隐患全部完成销号工作。启动国保单位尊德堂、南浔张氏旧宅建筑群、丝业会馆及丝商建筑、双林三桥等4处国保单位安防工程实施,目前在招投标阶段。二是落实落细上级督办整改工作。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江南宴)、頔塘风情街、梅履中旧宅扩建工程、宝善街、麦迪商业酒店、越球造酒店等6处浙江省环保督察大运河涉建项目全部完成立案处罚及整改任务。省文物局督办项目下菰城遗址建控范围正大水产项目已完成立案处罚、拆除工程牌、拆除部分建筑、拆除部分硬化、风貌改善等内容并行文至省文物局销号。2024年完成5批次23处省级监测平台文保涉建图斑核查工作,涉及1处(旧馆涉及临时搭建)整改已完成。三规范行为,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全面梳理全区文物资源,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强南浔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通知》(浔委办发〔2023〕14号),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附件《南浔区建设工程文物审批工作规定》《南浔区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办法》(浔政办发〔2023〕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浔政办发〔2024〕32号),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审批机制,规范文物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提升全区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排查大运河江南运河(南浔段)区块内违规建设问题,立案处罚古镇南东街171-172号(洪嘉渠)违法建设案件。(二)有力推进各项文物保护规划及工程。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推进《大运河江南运河南浔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根据2020年1月15日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江南运河南浔段保护规划意见的函》(文物保函[2020]39号)意见,2024年9月先后组织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市文物专家召开规划论证会议,对规划绿色生态廊道、新建、改造整治区域比例、梳理遗产要素等方面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浙江省文物局审核。二是做好考古前置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常态化。建立南浔区“千项万亿”重大项目——文物系统服务保障项目清单,将“文保勘探线”纳入全区重大项目审批,实现“六线并联”,力争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审批3天办结,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三周办结,2024年共完成南浔区博物馆区块、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等10处项目考古勘探及280处全区出让地块及涉建项目文保情况调查并反馈意见,积极配合建设项目做好服务,做好“先考古、后出让”工作,做到文物保护和建设发展两不误。三是加强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丝业会馆刘氏梯号后楼东厢房修缮工程、南浔张氏旧宅建筑群舞厅懿德堂修缮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苏鲁桥科技保护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嘉业堂藏书楼及小莲庄修缮工程、南浔张氏旧宅建筑群韫辉斋择是居东墙修缮工程、頔塘故道驳岸修缮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頔塘故道双桥修缮工程、博成桥科技保护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对刘氏梯号后楼与红砖西洋楼、刘氏求恕里、颖园等14处文保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目前修缮工程方案已通过审查,其中称锤潭9号民居、便民路103号民居、南浔航船码头已竣工验收。(三)有力推进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加大向上对接力度。2024年积极向上争取丝业会馆、刘氏梯号和张氏旧宅建筑群、尊德堂安防提升工程和丝业会馆及丝商建筑-刘氏梯号后楼与红砖西洋楼修缮工程中央专项资金1107万元。编制“浔丝觅建”近现代丝商建筑群文物主题游径方案(初稿),梳理低级别文保建筑维修清单,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低级别文保保护难的堵点问题。二是推进文博行业迭代升级。立足资源禀赋,高水平推进南浔区博物馆建设,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审批和考古勘探,正有序推进展陈编制、藏品征集等工作。用活本地资源,在原有乡村展示馆或陈列馆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周文清艺术馆、沈尹默艺术馆、双林绫绢织造技艺传承馆、练市大运河历史文化博物馆和桂世镛故居陈列馆通过省级乡村博物馆验收。完成双林费新我艺术馆和湖笔文化馆在省其他行业性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填补我区其他行业性国有博物馆空白。周文清艺术馆入选省三星级乡村博物馆评审。三是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南浔区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对全区10个乡镇(街道)281名业余文保员开展四普动员及业务培训,完成693处不可移动文物现场复核工作,发布“四普”文物线索征集,收集新增不可移动文物线索30余条,拍摄“文物普查员每天都在忙什么?”视频被省文物局、省文旅厅视频号录用。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数字化手段还需加强。利用无人机等数字化手段加强对省保单位以上文保单位的检查力度、检查频次,确保全年不发生违法行为。二是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还需加强。通过线上线下同频共振,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及红线意识,提高全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共同筑牢文物保护工作的安全防线和底线。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继续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加强全区涉建项目特别是大运河及省保以上文保单位保护区划检查力度,做好国保单位安防工程后续验收工作,确保我区省保以上文保单位安防工程全覆盖。省保单位巡查做到每月全覆盖,市保单位巡查做到每季度全覆盖。切实推进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系统的完善及移动端平台的使用并将文物点位巡查完成率纳入区对乡镇考核任务。(二)继续推进我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配合南浔古镇后续发展,做好《大运河江南运河南浔段保护规划》的后续修缮完善及报批工作。继续推进其他南浔古镇保护利用项目实施。配合水利、交通、旅游等各条线做好建设项目前期文物调查及考古勘探指导,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审核管理效率。(三)继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推进第4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联合规划部门,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汇总形成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空间分布图,并将矢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为全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继续推进南浔古镇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项目及各级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工程的实施及后续验收工作,做好乡镇修缮项目的业务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四)继续推进博物馆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南浔区博物馆建筑设计完善深化,指导开展展陈大纲编制、藏品征集等工作。指导好乡村博物馆及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设。(五)继续做好文博宣传等其他工作。重点做好世界遗产江南运河南浔段和各级文保单位的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宣传。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4月03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