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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农业行政执法队

    日期:2025-04-14 来源:事业登记系统 字号:[ 大 中 小 ]
单位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法定代表人梅宽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
开办资金(万元)103.96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28.60期末数(万元)103.96
宗旨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等;负责组织开展区域范围内的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03MB1B30201U举办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全面加强农资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1.开展“绿剑”护农保春耕集中执法行动。2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执法计划,围绕保障春耕生产安全,对我区登记备案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在3月至5月全面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我区农资批发市场、生产、加工经销单位(门店)等重点对象和镇、村农资经营网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其是否在种子、农药、肥料等领域中出现制售假劣农资产品、无证和超范围经营、违法添加禁限用成分等违法行为。在3月开展小麦生产主体执法行动,检查规模户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4月开展农药生产企业执法行动,检查企业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5月开展豇豆生产主体执法行动,检查主体1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特别在开展省市交叉执法活动中查处3起违法案件;在6月开展“回头看”行动,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农资等不法行为的严查、严打态势,促使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质量品质进一步提高。2.持续深化“绿剑”护“芯”专项执法行动。在一季度和二季度,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组织开展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专项执法行动,抽查企业、门店、基地等对象32家次,抽取种子样品5个,并通过质量抽查、明查暗访、信访投诉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水稻、小麦、蔬菜种子的监管力度。同时,积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及调解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及时处理种子类的投诉举报案件。在上半年,我区暂未发现制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等问题。3.积极开展兽药规范经营和用药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要求,依据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规模化养殖企业、水产苗种场、养殖大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育苗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行为。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区境内各类水产养殖场、育苗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生产经营者是否依法持证生产,是否按照法定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或者存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做好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包括投入品、日常管理、销售记录等),是否在水产养殖、育苗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310多人次,监督检查水产苗种场、养殖场240多家。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联合执法强化问题查处。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道路上农机违法行为和假牌证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5次,检查农业机械40多台次,查纠违规行为10起。指导帮助11家主体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规章制度,督促25家主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闭环管理落实问题整改。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建立根除苗头、立即整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检查20余次,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主体依法依规严格处理。截至目前,共整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拼装改装、超速超载、未贴反光条等隐患问题30余起。三是教育引导杜绝问题萌芽。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全面安全教育引导工作。紧抓“春耕”、“三夏”等关键时节,深入田间地头,村社户企,开展安全法规宣贯、安全知识教育。(二)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开展养殖牛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执法检查。一是强化“双随机”监督抽检机制,目前监督抽检牛蛙养殖场12家次,监督抽检牛蛙65批次;二是加大渔用投入品(包含饲料、饲料添加剂、鱼药)的检查力度,检查牛蛙养殖主体21家次,饲料经营主体3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2.加大对水产养殖农产品执法检查力度。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水产苗种场、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抽检力度。水产品监督抽样335个批次,其中抽样使用限用药及兽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3个,已立案查处。紧紧抓住“四重一大”,即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积极拓展案源,首次查处一起以水产销售中间商为主体的农产品案件,罚没违法主体共8.13万元,该案件入选省典型案例。3.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执法行动。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有关部署,重点查处规模农产品生产者不按规定做好生产记录的行为;在夏秋季,检查食用农产品基地126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截至目前,农产品案件共立案4起,结案4起,罚没款87540元人民币。(三)扎实开展渔业执法,确保渔业领域安全稳定。1.加大内陆渔业执法力度。以省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为契机,积极开展“亮剑2024”护渔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监、水上交通等多部门,对全区范围内八条禁渔水域区段为重点开展全覆盖、高密度的巡查检查,共组织渔政联合专项执法行动7次,日常巡查35次。全年共立案查办非法电捕鱼案件8起,无证捕捞案件2起,共没收电捕鱼工具8套,放生非法渔获物679.45KG。办理生态补偿案件1起,并责成违法主体赔偿因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2200元。2.加大国有水域日常巡查管护力度。由局相关科室组织牵头,抽调各镇(街)国有渔业办人员通过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的方式,不分属地,开展全域渔政执法巡查检查,出动车艇20余台次,制止违法行为70余起;全区各镇(街道)开展各类渔政监管检查及清网行动,累计开展日常巡查830余次,车艇780余台次,出动工作人员2300余人次,清理网具数21700余条,收缴电捕工具35台套。3.与其它部门常态化开展农业执法协作联动。结合“大综合一体化”的改革要求,加强与辖区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掌上执法检查。今年来开展跨部门检查15次,联合检查66户次,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加大对电捕鱼、无证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多次与公安、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护渔专项行动,努力保护我区水生资源和水环境。(四)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完成其他工作1.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极完成监管事项库认领工作,认领率达到100%,积极开展认领监管事项执法检查,除无检查对象外达到了监管事项全覆盖。掌上执法利用率100%,到期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双随机事项抽查率达到100%,与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人力社保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55.83%,全面完成了省市各项考核指标。 2.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举报。坚持公平、高效和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理包括12345阳光热线、非法捕捞一件事和电话举报等信访反映48起,帮助种养殖户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15万元,受到群众的大力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较多,且分布较广,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1.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农业执法卷宗制作、归档管理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着力提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2.组织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主体法律意识;3.大力开展“绿剑”系列“亮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农业违法行为;4.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样工作,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5.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执法行动,并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无
相关资质认可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无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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