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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供销社 | 发文日期: | 2025-03-26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为进一步加强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供销社领导职责分工,特明确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如下:一、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建平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供销社 |
发文日期: | 2025-03-26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为进一步加强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供销社领导职责分工,特明确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如下:一、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建平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
南浔区供销社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供销社领导职责分工,特明确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建平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责任部门:办公室)
2.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供销社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认真执行礼金、礼券登记上缴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
4.加强供销社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党组“一把手”带头每年上党风廉政专题教育课。(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袁峰
对分管生产合作科、供销信用科(供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重点工作:
1.加强对相关扶持项目申报、补贴测算、审核、发放、评估、监督以及项目招投标、采购、授信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资产科、生产合作科、供销信用科)
2.加强农业品牌战略实施、农民技能培训,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好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责任部门:生产合作科、供销信用科)
3.对分管科室所属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责任部门:财务资产科、生产合作科、供销信用科)
三、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陆伟
对分管的财务资产科、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重点工作:
1.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公车、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等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完善公务消费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资产科)
2.加强对相关扶持项目申报、补贴测算、审核、发放、评估、监督以及项目招投标、采购、授信以及清廉南浔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资产科、生产合作科、供销信用科)
3.对分管科室所属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责任部门:财务资产科、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四、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徐荃玲
对分管的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供销信用科(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重点工作:
1.加强对相关扶持项目申报、补贴测算、审核、发放、评估、监督以及项目招投标、采购、授信以及清廉南浔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资产科、生产合作科、供销信用科)
2.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责任部门:办公室)
3.对分管科室所属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责任部门: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供销信用科)
请各班子成员、科室人员严格按照分工,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