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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文 号: | 浔政通〔2025〕2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对部分赋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文 号: | 浔政通〔2025〕2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对部分赋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浔镇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对部分赋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按照“镇街选取、部门评估、区级确定”的程序,由镇街人民政府对拟收回的赋权事项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与相关部门、镇街开展了多轮会商,同时开展了社会公众意见征求、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工作,围绕镇街工作中必要性和高频率事项原则,草拟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收回南浔镇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格,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具体如下:
1.南浔镇原赋权39项,收回15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2项、交通运输领域5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1项。
2.练市镇原赋权409项,收回318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人防领域5项、建设领域139项、交通运输领域9项、教育领域5项、经信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9项、人力社保领域49项、市场监管领域1项、水利领域21项、体育领域13项、卫生健康领域1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21项、应急管理领域21项、自然资源领域17项。
3.双林镇原赋权39项,收回19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5项。
4.菱湖镇原赋权39项,收回15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2项、交通运输领域3项、农业农村领域6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4项。
5.和孚镇原赋权39项,收回17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3项。
6.千金镇原赋权39项,收回21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7.善琏镇原赋权39项,收回20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3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8.石淙镇原赋权39项,收回21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9.旧馆街道原赋权39项,收回17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2项、交通运输领域1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10.东迁街道原赋权39项,收回13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1项、农业农村领域6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3项。
(二)生效时间:该通告自2025年1月24日起实行。
四、适用对象
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湖州市交通执法队南浔大队;南浔镇、练市镇、双林镇、菱湖镇、和孚镇、千金镇、善琏镇、千金镇、旧馆街道、东迁街道。
五、重点注意事项
关于事项目录调整前,南浔镇等9个乡镇(街道)为7个领域、39项事项,练市镇为16个领域、431项事项,现因法律依据立改废、专业技术要求高等原因,拟将南浔镇15项、练市镇318项、双林镇19项、菱湖镇15项、和孚镇17项、千金镇21项、善琏镇20项、石淙镇21项、旧馆街道17项、东迁街道13项收回。印发后将相关收回事项调整出该乡镇(街道)赋权目录的,不可再纳入乡镇(街道)实施。
六、关键词解释
乡镇(街道)赋权目录:《南浔区南浔镇、双林镇、菱湖镇、和孚镇、善琏镇、千金镇、石淙镇、旧馆街道、东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和《南浔区练市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姜锋 (执法协调科)
联系电话:0572-30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