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7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关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7日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7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关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7日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关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7日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7日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湖州优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HPP新材料及0.5万吨化妆级SPC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浔环建〔2025〕1号 | 2025.1.3 | |
2 | 关于湖州复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豆制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浔环建〔2025〕2号 | 2025.1.7 | |
3 | 关于湖州荣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万米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浔环建〔2025〕3号 | 2025.1.7 | |
公告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6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