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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2791567、2633196传真: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吨不锈钢精密钢管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镇西黄龙兜村工业园区8号 | 湖州高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湖州高林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法人高水根其子高伟伟创立湖州高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高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湖州高林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闲置车间进行生产,产品为不锈钢精密钢管(小孔径钢管,应用于半导体设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生产原料管坯部分源自高林不锈钢管。本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镇西黄龙兜工业园区8号,租赁湖州高林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工业厂房12449平方米(仅租赁工业厂房,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均不共用),计划总投资8800万元,购置轧机、冷拔机、光亮热处理炉等设备,形成年产3000吨不锈钢精密钢管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18000万元,税收1200万元,利润9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抛光粉尘: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冷轧油雾:经管道收集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退火尾气:燃烧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站臭气:通过加盖及投加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厂区冷却水循环回用; 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脱脂、钝化生产线产生的生产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对处理后50%回用,50%排放至单效蒸发装置进行蒸发处理,蒸发废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3、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钢材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废分子筛: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废钼顶头由厂家回收,不排放。 废润滑油、废捆扎带、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含油海绵、废水处理污泥、槽渣、废包装桶、废手套等劳保用品、含镍催化剂、浮油、废皂化液和蒸发浓液、污水站过滤装置更换的滤材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 含油、含皂化液金属边角料(屑):收集后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放置于危险废物仓库内,定期委托金属冶炼单位进行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