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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1-03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4年度南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1-03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4年度南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度南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浔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浔区向阳路601号,联系电话:0572-3026751)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集中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等情况;二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三是上级文件转发及政策解读;四是本机关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五是各类涉及财政信息且需要公开的信息;六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公共资源配置、财政信息、国资监管;七是涉及本机关职能的执法信息公开;八是涉及本机关人事变动信息;九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等。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各项专栏中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4年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1件,其中网站上61件。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重点公开了区财政局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内容,采用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办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2件,占15.4%,信函申请11件,占84.6%;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持续高质量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统筹全区部门,坚决做到九类重要财政信息公开全覆盖;三是持续做好历年信息回溯工作,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以及各类信息,按规做好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

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运用新技术新应用,不断完善优化门户网站。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信息管理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操作流程、职责分工、审批程序等,为政务公开规范高效夯实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推动提高公开工作和内容质量。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引入社会评议机制,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创新,调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对外我们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内由办公室牵头公开,协调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进行把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确保上传内容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要提升公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晓度。以财政资金直达、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为重点,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加公开信息的数量和频次,优化信息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985643-40959-336-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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