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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1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16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1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16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和孚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孚镇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星光大街1号,电话:3961117,邮编:31301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和孚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公开即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和孚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主要通过南浔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今日南浔”、和孚政务公开栏、LED大屏等。其中和孚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1条(包括政府领导信息3条、政策法规信息5条、机构设置9条、行政权力2条、财政资金信息9条、土地利用与管理信息3条、强农惠农信息2条、社会救助信息35条、筹资筹劳信息3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1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条、公共卫生1条、农业农村政策2条、环境保护信息1条、安全生产信息2条、义务教育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2条、规划总结3条,政府解读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通过“今日南浔”全年总共发布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针对和孚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联络员负责采集、编辑和发布政务信息等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重要信息发布需由分管领导审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

(四)平台建设

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民生普惠政策和地方特色举措,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资讯,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与维护,确保平台建设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成立由党政办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二是在工作方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并落实责任追究到相关负责人,以奖惩分明促进担当作为;健全制度保障,建立信息公开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定期进行复查,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三是在社会评议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并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存在着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一是各部门间的沟通不足导致信息公开效率较低,时间滞后,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加强各部门联动和沟通协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到位。二是促进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加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测评和意见反馈频率,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991900-55398-369-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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