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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0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1-1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湖州市的工作要求,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全力保障群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0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1-1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湖州市的工作要求,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全力保障群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南浔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湖州市的工作要求,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全力保障群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写,其中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重大决策执行3条、领导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总结3条、政策解读1条、涉案无主保证金公告1条、涉案无主物/款公告36条、提案议案办理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9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自然人申请4条,予以公开2条、属于其他单位1条,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1条,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所有信息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行科学分类、逐项细化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优化门户网站信息浏览体验。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平台运营工作,修正涉及的敏感词、错别字,营造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

(五)监督保障

结合年度考核任务目标,对照省、市、区各类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严格对标整改。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7138

行政强制

75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2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0

19

2

29

0

0

1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为规范稳定,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工作培训,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990279-41071-349-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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