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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文 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文件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浔民发〔2024〕6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浔委办〔2020〕34号)、《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1〕147号)、《浙江省公共服务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文 号: |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文件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浔民发〔2024〕6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浔委办〔2020〕34号)、《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1〕147号)、《浙江省公共服务 |
浔民发〔2024〕69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1)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 |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 文件 |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浔民发〔2024〕69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浔委办〔2020〕34号)、《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1〕147号)、《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七优享办〔2023〕1号)、《南浔区关于开展老年人·舒心工程的实施意见》(浔委办发〔2023〕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每年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基础及提升培训,到2027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不少于300人,新入职护理员培训率达到100%,争取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7名。
二、培训要求
(一)培训对象
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其他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失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护理员(2019版)》要求开展培训。
理论知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及规范;人际关系与沟通;老年人照护基础知识;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及操作技能相关知识等。
操作技能:老年人各种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适当增加专项照顾、文化养老、智慧养老、老年人健康管理等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
(三)培训主体
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省、市、县区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
(四)考核认定
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证书。
三、培训补贴
(一)补贴标准
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南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技能培训补贴清单。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 3 次职业培训补贴(含技能提升补贴次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并已领取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享受。补贴标准详见《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清单》(附件1)。
(二)培训模式
1.收费培训。该模式由培训对象自主向培训基地提出培训申请,向基地缴纳培训费用,培训达到要求课时并考试合格,取得养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按规定流程申请补贴。
2.项目制培训。该模式由区民政局或镇街组织,委托培训基地开展免费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培训达到要求课时并考试合格,取得养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补助。
(三)补贴申请流程
1.收费培训
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象为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由个人持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近3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通过“浙里办”的“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进行线上申领,补贴金额以人社部门公布为准。
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象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简称“六类人员”),可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项目制培训
培训基地按《补贴清单》课时要求开展培训,学员受训达到规定课时才能参加考试,按学员考试合格人数补贴给培训基地。培训开班前5天,培训基地须事先向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及备案,并提供《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开班备案表》(附件2)和《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项目制培训人员名单》(附件3),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基地按规范流程实施培训,并向区民政局申请培训补贴(附件4、附件5)。区民政局负责受理与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拟拨付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拨付到培训基地(附件7汇总表)。参加项目制培训的个人不得再申请培训补贴。
(四)经费来源
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纳入现代养老服务体系专项经费,由区财政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宣传。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对象排摸、发动,完成培训目标。同时要大力宣传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求养老机构等用人单位先培训后上岗,鼓励在岗人员积极提升技能。区民政局落实持证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定期牵头举办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动我区养老护理职业水平上新台阶。
(二)加大监督检查。区民政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培训流程,加大监管力度,对培训人数、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区民政局督促培训基地提升施教场地硬件条件和师资力量,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对培训基地实施年度考核。对骗取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规范培训档案。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应根据档案工作要求,建立、审核培训台账和数据库,区民政局应定期对培训班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检查评估表》(附件7)。培训基地应按班次整理归档培训档案,详实体现培训报名至享受补贴的各个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存放必须完整有序,以备查验,不得擅自销毁或涂改。
本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清单
2、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表
3、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名单
4、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5、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6、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汇总表
7、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检查评估表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印发
附件1
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清单
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目录 | 培训类型 | 培训课时(学时) | 最高补贴标准(元/人) 每年补贴标准以区民政局公布为准 | |
项目制培训 (直补第三方机构) | ||||
养老护理员 | 初级工(五级) | 新训 | 80 | 600 |
中级工(四级) | 新训 | 72 | 800 | |
高级工(三级) | 新训 | 48 | 1000 | |
技师(二级) | 新训 | 48 | 1500 | |
高级技师(二级) | 新训 | 48 | 2000 |
附件2
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表
培训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培训工种 | 培训人数 | |||
培训课时 | 培训地点 | |||
培训目标 | ||||
培训时间 | 课程内容 | 任课教师(职称) | 采用教材 | |
培训基地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民政局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于办班前5日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并备案。
2. 申报时应附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和使用教材等。
3. 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本表批准的培训人数、工种和等级进行考核。
附件3
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类型 (失业人员/企业职工/家庭照护者/社会工作者/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其他) | 手机号码 | 所在单位 | 培训工种 | 培训时间 | 备注 |
1 | xxx | 女 | xxxxx | 养老护理员初级 | X月X日—X月X日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培训基地(盖章): 班级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4
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补贴申请表 年 月 日 | |||||
序号 | 培训项目 | 补贴人数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 | 备注 |
合计金额(大写): | |||||
培训基地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民政局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所在单位 | 培训工种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培训基地(盖章): 班级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6
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补贴审核汇总表
培训基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单位 | 培训工种 | 数量(人) | 金额(元) | 开户银行及账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计补贴金额(大写): | |||||||
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南浔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检查评估表
培训单位 |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数 | |||||
开班备案号 | 培训地点 |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参考人数 | ||||
培训师资 | 1.专业师资,且有从事养老护理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20分) 2.专业师资 (16分) 3.无专业师资 (0分) | 实得分 | ||||
培训场地 | 1.正规培训教室 (10分) 2.会议室、报告厅等 (8分) 3.单位食堂、其他场地 (6分) | 实得分 | ||||
设备设施 | 1.有专门的实训设备、设施 (15分) 2.借用企业的设备、设施 (10分) 3.无实训设备、设施,无地方实训 (0分) | 实得分 | ||||
到课率 | 1.学员到课90%以上 (15分) 2.学员到课80%以上 (12分) 3.学员到课60%以上 (8分) 4.学员到课60%以下 (5分及以下) | 实得分 | ||||
学员反馈 | 1. 授课精彩,生动易学,知识点讲深讲透 (20分) 2. 能听懂、能学会、能掌握 (12分) 3. 讲课一般、不易懂、不好学 (5分及以下) | 实得分 | ||||
培训计划 实 施 | 1.严格按培训计划实施 (10分) 2.按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8分) 3.培训与计划脱节 (5分及以下) | 实得分 | ||||
合格率 | 1.80%以上 (10分) 2.70%以上 (8分) 3.50%以上 (6分) 4.40%以下 (5分及以下) | 实得分 | ||||
综合评定 | 按规定经检查,认为该班: □合格 □不合格。 |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部门盖章: | 实得 总 分 | |||
抽查学员 签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