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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19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4-07-2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19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4-07-2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南浔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跟市委市政府“两新”工作若干举措,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中,把握机遇、打出“组合拳”,有力有效促进投资和消费,助力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制定如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开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进一步释放地区投资和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系统集成,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尽可能大的乘数效应。

——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安全隐患大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工作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坚持挖掘潜力、全力争取。广泛排摸各领域设备更新已有需求、挖掘潜在需求,充分调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性。加强技改、循环利用、节能降耗等项目谋划与资金争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围绕电梯、木业等传统行业开展轻量化数字化改造,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2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0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半导体及光电、智能物流装备、生物医药、特种材料、绿色能源等新兴产业和印染、水泥、铸造、墙材等传统产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70项。(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实现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节能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标准指标更加先进,更新Y系列电机和S9型变压器418套。(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集中供热、电网、光伏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锅炉。到2027年,淘汰2台热电联产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锅炉机组,升级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电网企业全面淘汰S7、S8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完成1个国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故障率高、有效数据传输率低的老旧在线监测设备更新。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完成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1个(座)。(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摸清群众更新意愿强烈与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底数,制定更新、升级或大修计划,形成更新(大修)清单。到2027年,推进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有强烈更新需求的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40台左右;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0台左右。结合《湖州市南浔区住宅乘客电梯加装物联感知设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到2024年底为不少于600台非智能化住宅电梯加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2025年底剩余非智能化住宅电梯加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全区住宅电梯物联感知设备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推动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推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改造或迁建。到2027年,完成更新改造燃气老旧管道项目6个以上,燃气厂站和设施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市政管网等配套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照明及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窗、外墙、屋顶保温等更新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力争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到2027年,累计完成改造提升老旧破损、标识不规范的驿站投放点237个;鼓励有条件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装 AI 识别、 视频监控等智能设备,提升分类精细化和准确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100%。持续推进新能源船舶绿色航线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1辆。加快工程车新能源化更新,推动燃油工程车逐步退出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用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350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6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12.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推进中小学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实施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及维修改造工程,按规定配备中小学实验仪器及设施设备,深化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推动2家重点旅游景区提升改造,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2家,完成导览系统、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总投资额2千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14.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优先更新大型老旧装备,到2027年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达80%以上,适度提高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水域沿岸实现平均每公里1个监控点位,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点位满足30天以上视频图像数据的存储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叉车智慧监管体系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全区3500台叉车物联感知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区汽车以旧换新2000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送充电桩等活动。充分发挥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产业园优势,引导厂商、销售商、回收企业等联动推出惠民措施。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落实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推动汽车报废更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各销售单位及回收网点对报废非标等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积极争取省市财政“以奖代补”相关支持资金。鼓励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工作。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将家电以旧换新纳入重点支持的消费促进活动内容,争取省市财政“以奖代补”相关支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居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引导龙头企业结合产业优势,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家居消费,对居民购买相关家居、家具、家装产品给予优惠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绿色家居等专业展会,引导企业主体推出以旧换新产品及活动,鼓励绿色家居产品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持续实施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2027年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区建成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广应用“互联网+回收”等回收模式,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由回收站点、分拣集散中心等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回收企业升级回收设备和技术,提升机械化智能化分拣水平和分拣效率。加大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培育,支持新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供销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优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管理,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体系和诚信监督机制,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3.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工具刃具、专用器具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布局航空发动机、专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达到50%。完成一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风险整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4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4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20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1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3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4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积极参与湖州市应急消防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人防工程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和碳普惠领域碳减排量核算规范系列市级地方标准。制订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价规范》等区级地方技术性规范,支撑交通、农业、市政等领域设备更新。推进电梯产业等“双碳”认证试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推动特种材料、智能物流装备等新兴产业,家居木业等传统产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增加电梯、地板等产品“浙江制造”标准等先进团体标准数量,培育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支持装饰材料等消费品领域培育打造一批标准“领跑者”产品。推动《传统知识保护湖笔》国家标准立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3.推进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建设。围绕双林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产业,借助长三角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化工作组的力量,大力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构建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积极争取相关国家标准立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4.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新不达标电动自行车、电梯等老旧产品。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查,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执行省市关于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及碳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加大既有政策、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配套资金原则上从相关领域预算已安排资金中调剂解决。加大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改支持力度,引导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积极争取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持续用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补助资金。统筹用好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加速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区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省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等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统筹利用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区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完善绿色产品采购制度,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全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例达85%以上,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

(三)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争2024年全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量超45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加大转型金融对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形成可推广应用的转型金融产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融资渠道不断拓宽。(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高端装备、新能源、纺织、绿色低碳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重点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省市重点科技项目支持等形式,推动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省重点科技项目4项左右。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附件:南浔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南浔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举措

牵头单位

1

规上工业企业

数字化改造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力争完成工业大区全覆盖目标,改造106家。

区经信局

2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改造

新增视频指挥调度终端2套,指挥中心值班室配备调度显示设备1套,北斗融合终端设备2套,SDWAN网关1套

区应急管理局

3

能效不达标设备

淘汰更新

完成S9型变压器淘汰4套,更新Y系列电机414套。

区发改局

4

化工园区化工生产

废水集中处理

设施建设

启动1个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区生态环境分局

5

锅炉大气污染

综合整治

淘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锅炉设备,完成省定目标。

区发改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南太湖环保能源4#炉作为备用炉深度治理;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6

住宅老旧电梯报废更新改造

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0台。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

7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完成加装任务10台

区住建局

8

燃气老旧管网改造

更新改造燃气管道10.55公里,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3个。

区住建局

9

国四及以下营运

柴油货车淘汰

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4辆。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

10

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完成300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

11

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淘汰更新

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25台。

区农业农村局

12

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

新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2个。

区农业农村局

13

推进中小学

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实施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及维修改造工程,按规定配备中小学实验仪器及设施设备,配备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41686套。

区教育局

14

文旅领域设备更新

完成导览系统、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领域设备项目更新总投资额500万元。

区文广旅体局

15

县级及以下医疗

卫生机构设备更新

力争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达标率超过80%。

区卫生健康局

16

老旧重点医疗

装备更新

完成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手术机器人、远程医疗类更新省定目标。更新设备4套。

区卫生健康局

17

病房改造

完成省定目标。

区卫生健康局

18

改造提升投放收集设施

提升改造老旧垃圾分类驿站一批。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9

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更新

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同比增长15%,渗透率达30%;家电销售量同比增长5%。

区商务局

20

非标电动自行车

淘汰更新

淘汰更新非标电动自行车2500辆。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21

标准更新和

实施推广

推动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制定发布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项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22

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

力争2024年全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量超45亿元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3

加强用地保障

优化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等公用设施建设,合理保障用地需求,优化土地供应保障。

 

区自然资源

和规划分局

 


3802186-41022-333-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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