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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11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文日期: 2024-06-07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对外开放, 国有, 企业, 停车位, 单位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11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文日期: 2024-06-07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对外开放, 国有, 企业, 停车位, 单位

对《关于开展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位错时对外开放共享工作》的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扎实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有效缓解区域停车供需矛盾,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经区城管委同意,决定开展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位错时对外开放共享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需求为导向,按照能开放尽开放的原则,依托共享停车系统平台,有序推进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位错时对外开放共享工作,鼓励商业体、写字楼、民营企业停车位纳入错时对外开放共享范围,尽快形成全区域可参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停车位错时开放共享的经验模式。

三、工作步骤

(一)先行先试阶段(2024年3月底至4月底)。选定南浔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共享停车,申请人采用线下形式申请停车位,探索推进共享停车系统开发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5月1日至7月底)。推进南浔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共享停车,鼓励商业体、写字楼、民营企业开展共享停车,申请人通过浙里办“湖城管家”共享停车系统申请停车位。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4年8月1日至12月底)。在全面实施共享停车的基础上,深入总结共享停车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共享停车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开放数量。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保障安全和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把夜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空闲机动车位免费共享给符合条件的居民,原则上开放车位数不少于本单位总车位数的60%。

(二)开放时间。工作日开放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1小时后至次日上午上班1小时前,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全天开放。

    (三)申办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按照每户就近选定1个停车场、申请1个车位的原则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填报《南浔区共享停车申请表》,申请停放车型限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申请人将小区自有车位用于出租或挪作他用的不得申请。

2.审核。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会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初审,所在街道进行复核,区城管办进行核定,汇总后报区城管办备案。

3.定位。当同一停车场核定通过的申请人数少于开放车位数时,由区城管办直接安排到位;当同一停车场核定通过的申请人数多于开放车位数时,由区城管办采用公开抽签形式确定车位使用人,抽签现场安排申请人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抽签。

4.承诺。确定车位使用人后,相关社区居委会通知车位使用人在3个工作日内到所在社区签订《南浔区共享停车承诺书》,车位使用人在签订承诺书、领取通行证后,可以享受为期一年的免费停车服务(首轮时间为签订承诺书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止)。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王伟芳

    解读机关: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

    联系方式:0572-391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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