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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浔区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样品从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面积约为4.0m2的偶数块样品(不足6块时,抽取6块),平均分成2份封装,其中1份为检样,另1份为备样。
2 检验依据
表1 明示执行标准为GB/T 24507-2020的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浸渍剥离性能 | GB/T 24507-2020 |
2 | 含水率 | GB/T 24507-2020 |
3 | 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 | GB/T 24507-2020 |
4 | 尺寸稳定性(长度) | GB/T 24507-2020 |
5 | 表面耐磨性能 | GB/T 24507-2020 |
6 | 表面耐龟裂性能 | GB/T 24507-2020 |
7 | 表面耐香烟灼烧性能 | GB/T 24507-2020 |
8 | 表面耐污染性能 | GB/T 24507-2020 |
9 | 耐光色牢度性能 | GB/T 24507-2020 |
10 | 甲醛释放量 | GB 18580-2017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24507-2020 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
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39600-2021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分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 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