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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荐申报南浔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完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决定开展南浔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荐申报南浔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完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决定开展南浔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
关于推荐申报南浔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推荐申报南浔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完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决定开展南浔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4.具有体现南浔人民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在本地区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5.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传承历史和清晰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6.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图片、保护单位、三年保护计划等内容(详见附件1),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
(2)辅助材料: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其他辅助资料
三、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各镇(街道)按照推荐申报条件组织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公示,提出推荐申报项目名单和推荐意见,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报送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提交材料。申报书、推荐申报视频、图片、证明材料及其他辅助资料等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资源与产业科,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超时申报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的,本年度不予受理。
(三)评审公示。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过专家评审、审核(根据需要安排实地抽检)、公示、审定等程序,提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上报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南浔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依靠专业人员和专家,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并重点关注下列项目:
1.在南浔区范围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有潜力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的项目;
3.有生产性保护潜力的项目;
4.体现南浔区文化传统的项目;
5.少数民族的项目。
(三)根据名录保护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配套经费预算。
五、评定依据
区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依据《南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进行评定。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依据《南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认定办法》进行评定。
六、工作联系
申报工作联系科室: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资源与产业科,0572-3023033
附件:1.南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项目代码:
南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制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推荐单位为区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
三、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不得扩展(“列入地方名录情况”除外)。
四、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或单位 | (xx街道/乡镇) |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请列举,并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 ||
基 本 内 容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当前是如何传承的。)
| ||
分 布 区 域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明确到具体的乡镇(街道)。) | ||
所在 区域 及其 地理 环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建制情况,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地理、气候、土壤、动植物、交通等环境特点。)
| ||
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以及各历史阶段中的传承群体。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 | ||
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 | ||
主 要 特 征 | (描述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
| ||
重 要 价 值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 | ||
存 续 状 况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存续状况,包括实践的频率和范围、实践者和受众的人口分布等。)
| ||
相关实物及文化场所 | (描述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与表现形式相关的制品和作品,及其人文景观、风物遗址等文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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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总 体 概 况 |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 |
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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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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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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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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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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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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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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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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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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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
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10张以上,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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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图片内容: 相关人员: 拍摄者: 联系方式: |
二、建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处填“√”) | ||
通讯地址 (邮 编)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保护工作 专门负责人 | 职 务 | ||
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 证明 | (粘贴复印件)
| ||
保护 单位 保护 能力 情况 | (填写该单位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资料的情况;专职从事该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人员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 | ||
保 护 单 位 承 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三、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 (填写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 |
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 | |||||
预算 项目 名称 | 经费投入 (万元) | 依据说明 | 预期目标 | 资金来源(万元) | |
保护单位 自 筹 | 地方(部门)投 入 | ||||
保 障 措 施 |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备
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
四、各镇(街道)推荐意见
各镇(街道)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五、南浔区专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南浔区专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参与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注:参与专家人数3-5人。
六、南浔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视频(必交)
(一)技术要求:
格式:MP4/AVI/MPEG/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
长度:5分钟左右。
内容要求: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录像资料。
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视频制作: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摄制、剪辑技术过差,音量饱和等。
(二)视频内容:应主要真实体现项目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
第一部分:概述
概括说明项目的显著特征、杰出价值,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
第二部分: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
通过项目文化表现形式整体过程的呈现,体现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重大价值和重要影响。
第三部分:存续与传承状况
说明项目的存续现状及传承情况。
第四部分:保护计划
简明扼要地展示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
二、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二)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
(三)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四)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五)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