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当前位置:
首页
2024年南浔区政策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21〕33号)和《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湖财金〔2024〕19号)和《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南浔区政策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欢迎具备条件的承保机构参加遴选。
一、遴选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南浔区政策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2、遴选人: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遴选代理机构:浙江中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申请人:是指响应遴选、参加遴选的南浔区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申请人不得为承保机构联合体。
5、标的险种:新开发、新开设或原合同到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
6、服务期:三年。
7、承保机构:农业特色险种承保机构不超过5家。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省级公司必须获得省财政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且位于银保监部门发布的符合农险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名录内。
2、申请人要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导向,符合财金〔2020〕128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3、申请人在南浔区域内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属分支机构。具备专门农业保险部门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农险人员,在所申请南浔区设有相应的分支机构,并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4、申请人的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相关监管规定。
5、驻湖申请人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的资格。
6、不接受承保机构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报名时间、地址、文件领取方式
1、遴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遴选文件地点:浙江中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南太湖花苑C幢辅楼1楼101室)
3、遴选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只接受现金)
注:未入选单位在开标后退还。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为单位负责人本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3)报名人为非单位负责人本人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5、遴选文件发放形式:电子文档。
四、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30时
2、遴选地点:浙江中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南太湖花苑C幢辅楼1楼101室)
五、遴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遴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30时
2、遴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数量:浙江中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南太湖花苑C幢辅楼1楼101室), 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二份,胶装)纸质文件。
六、其它
本次遴选代理费6000元,由中选人平均分摊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法
遴选人: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饶先生
电 话:0572-3023993
遴选代理机构:浙江中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72-2075988
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中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