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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9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3-18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9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3-18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关于《南浔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密集出台配套文件,下沉优质医疗资源,让群众就近接受服务。前期,我区的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杭州、宁波相比,还存在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偏低、人员队伍短板明显、体制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短板。为此,区卫生健康局起草了具体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上级现行制度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三、起草内容
  《南浔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由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三个方面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改革创新,高质量打造具备内涵的基层卫生南浔样板。到2025年,5家卫生院(社区中心)和112家村卫生室(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率100%,基层医务人员配置达到省定标准。
  (二)主要任务。包括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等四方面12项任务。
  1.深化医疗健康共同体建设。持续深化医共体改革,完善医共体岗位设置、财务管理和绩效分配等制度,强化医防融合,确保在医共体总额预算内,院区门诊均次费用在不突破合理增长前提下,医共体牵头医院不对基层门诊进行医保总额控费。
  2.加强乡村医疗机构分级分类建设。到2025年,5家卫生院(中心)标准化率达到100%,东迁中心基本完成筹建工作,和孚、旧馆分别达到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创建标准。对村级健康网底迭代更新,到2025年,区镇村三级健康服务网络更富韧性。
  3.推动基层数字健康工作。迭代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创新云上智慧健康图,深化居家医疗、数字家医、慢病管理、中医在线等数字健康新服务。完善“1+3+N”智慧健康服务体系,以“健康地图”“数智调度”“e享服务”为核心,实现管理、应用、服务三端协同。
  4.提升基层医疗技术能力。健全省市区三级医疗专家下沉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到2025年,区域内基层就诊率稳定在70%以上,基层住院床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各卫生院(中心)顺利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回头看”并建成1-2个特色专科或设立1个名医工作室。
  5.提升基层健康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全科诊疗中心、专科诊疗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迭代医共体总院公共卫生(医防融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镇街、村社健康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化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到2025年,各卫生院(中心)和40%的服务站(室)建成规范化慢病一体化门诊,镇街、村社健康管理委员会建设全覆盖。
  6.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医(健)联体作用,探索建立基层中医诊疗中心,卫生院(中心)和服务站(室)规范开展6类和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注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数达到0.8名,全区50%以上卫生院(中心)建成“旗舰中医馆”,30%以上服务站(室)建成“中医阁”。
  7.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完善医共体“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机制,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双轨制”培养规划。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3名,每万常住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达到4名、村社医务人员队伍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高到70%。
  8.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医务人员基本保障标准和在编人员下派服务站(室)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医共体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岗位政策,加强长期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和紧缺卫生高层次人才政策激励。
  9.完善岗位管理和职称晋升机制。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管理,拟将基层医疗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参照医共体总院执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晋升激励,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机制,适度放宽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聘时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0.探索基层医务人员提能和选任机制。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班子和中层选拔任用制度,建立“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职教育和进修制度,畅通人员双向流动渠道,逐步完善基层医务人员在岗期间继续教育体系。至2025年,全区50%以上基层医务人员至少完成一轮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11.完善基层财政补偿机制。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制度,规范下拨家庭医生签约等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营保障制度。新一轮服务站(室)提升工程期间站点建设经费、设备采购事项以及后期运营经费按照《分级分类改革方案》执行,后续涉及服务站(室)建设补助参照浔卫健〔2020〕21号文件执行。新增移动医疗车,由区财政按25万元/年的标准保障运行。
  12.健全三医协同机制。完善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机制,发挥家庭医生“双守门人”作用,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合理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报销比例,缩小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待遇差距。提升老年人医保综合保障水平,落实居家医疗服务医保支持政策。
  (三)组织保障。从部门和镇街协同配合、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考核督导等三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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