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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13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2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报告2023年度环保工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本报告主要从信息公开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总结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13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2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报告2023年度环保工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本报告主要从信息公开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总结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报告2023年度环保工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本报告主要从信息公开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总结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概述

2023年度,我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紧密结合环保工作,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主动公开

 完善南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xun.gov.cn/)中关于南浔生态环境板块的公开内容,增加公共企事业专栏生态环境板块,重点推进“关注度高、执法收费”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动了行政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热点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行政许可科、法规科、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部门公开信息累计达180余条,内容主要涉及环保审批、排污收费、信访处理、环境管理等各方面。确保了社会公开承诺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办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简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保证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 

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对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均进行了强化。加强对我局网络公开主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准确、及时、规范公开项目信息,丰富栏目内容,规范发布格式,做到及时更新,以网建促进公开,以公开促自我约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对各科室开展信息公开时效、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的培训。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引入社会评议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案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局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处理速度还有待提高。二是专栏信息的深度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督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和深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当前环保工作的热点难点充分结合起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中心建设,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有效整合,及时将我局门户网信息整合到政府信息公开主网页相应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2024年1月20日


3707986-41398-351-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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