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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2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3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2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3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南浔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浔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南浔区矛盾调和中心四楼,邮编:313009,电子邮箱:nxqajj@163.com,联系电话:0572-3029665,传真:0572-3029668 )。

一、总体情况

南浔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紧扣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工作质量,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重点领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应急管理3条,规划总结3条,安全生产16条,财政预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新闻发布共8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审发流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规定,由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做好编写、审核、报送等环节的流程把关,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依托南浔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同时把“湖州市南浔区应急防汛救援协会”公众号作为第二平台,发布新闻32条。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浔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没有发生负面舆情,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依法有序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不是很多,主动公开时效性、政策解读展现形式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针对以上问题,今后将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主动公开工作时效性,建立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改进政策解读发布形式,多以图文、视频形式展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706584-41714-343-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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