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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 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我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全国 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创建,根据《浙江省中医药条例》、《中共 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 施意见》及《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 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 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持续深入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 力,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内涵,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和现代化 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南浔中医药事业特色品牌。到2025年,全 区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备,人员配备更 趋合理,管理运行更为规范,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持续提供覆 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城乡居民中 医药服务需求,全面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
二、健全中医药网络体系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健全和完善以区中医院为龙 头、其他4家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为网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融疾病治疗、 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综合医 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中药房建设, 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中医馆,其中 旗舰中医馆不少于3家,到2025年至少2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 置“中医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有序发展中医门诊部(诊所)和特色专科医院。(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经信 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实施中医强院工程,依托与 省中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和全市1+2+N城市中医医联体合作关系, 重点发展呼吸内科、肾病科、神经内科、骨伤科、普外科、妇 产科,肿瘤科建设,补齐中医院发展短板。强化国家中医绩效 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体现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到2025年,南浔区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水平。加强符合社区诊疗特点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建成中 医特色专病专科4-5个,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一体化发 展。(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 局、区医保局)
(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 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区中医院“省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 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技能培训及适宜技术 推广应用。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基层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 打造“一中心一品牌、一科室一特色”中医药专科发展模式。鼓励 医共体(医联体)内中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十四五”期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中医诊疗量稳步提升,到2025年,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达 到35%以上。(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 区医保局)
(四)深化中医医联体建设。推动中医医共体建设,围绕 建设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强、专科优势明显的三级乙 等中医专科医院目标,及“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的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区中医院学科建设,强化医院专科专病建设。强化区域中医医联体对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技术支撑, 通过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和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等形式,持续 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经信局、区 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五)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快南浔区中医院互联网 医院建设,电子病历达到 4 级以上水平。深化“中医处方一件事” 改革,推动中医医院智慧化发展,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中医药 服务流程,逐步形成智慧医疗、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一体化的 运行模式。探索共享中药房,推进中医电子病历、中医处方和 中药等在区域内畅通流动和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 中医诊疗信息化系统支撑,依托信息化手段,将优质中医医疗 服务延伸到基层末端。(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医 保局)
三、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六)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深入实施中医“治未 病”健康工程,推进区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区医共体各成员单位 治未病服务点(科)内涵建设。持续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中医治未病内容,制定推广适宜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 在体医融合中的积极作用,提升运动康复水平,推进治未病服 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到2025年,“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 管理率达到80%。(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 区市场监管局)
(七)加快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构建以治未病为核心的 医防融合新机制,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到2025年,优化和推广20个中医优势病种规范化诊疗方案。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 切入点,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项目,深化与沪杭合作科室的专科建设,区中医院建设2个以上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完善中西 医联合诊治制度,构建中西医一体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 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中的 作用,加强中医疫病防治和中医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发热门 诊和预检分诊点建设,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区卫生健康/卫健委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八)提高中医药康养服务能力。依托区中医院康复中心, 建立上下联动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开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安宁疗护 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中医 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探索在 社区开设以康复为重点的中医家庭病床,推动中医药与居家养 老服务照料等社区公共服务的有序衔接。到2025年,65%以上的 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 务。(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四、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
(九)推进长三角健康中心建设。坚持发展为本,以“融入 长三角一体化”为突破口,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中医药养生中 心,集医康养为一体,推进中医药事业与养生养老、休闲旅游 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健康村镇建设,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 游商品和健康旅游线路,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南浔特色和较高辨 识度的康养旅游品牌,打造开放型、专业化、市场化的中医药 产业,争创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推进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和种植,打造产业化、生态化种植基地。(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表示不规范>、区市场监管局)
(十)实施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深入挖掘南浔区中医药 历史文化和学术流派,充分发挥名老中医的“传帮带”作用。梳理 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的收集保存,推动中医药学术传承推 广。搭建中医药健康文化园、文化长廊、文化馆、科普教育基 地等中医药文化特色宣教阵地 ,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内容及 活动形式,到2025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35%以 上。支持创作优秀中医药科普图书、展览、新媒体产品等中医 药文化作品,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多途径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药高层 次人才引育和名老中医经验继承工作。到 2025 年,新增省市区 名中医 10 名左右,新建名老中医工作室 1-2 个。探索符合本地 实际的中医师带徒制度,加大中青年和基层中医医师培养力度,通过进修、跟名师、学经典等途径,培养一批中医理论功底扎 实、现代知识丰富、有一定创新能力的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 和学科带头人。鼓励组织各类基层中医从业人员(医、护、康、药)临床技能继教班、培训班,不断夯实中医从业人员理论水 平和临床技能。鼓励“西学中”,加大中医药技能人才激励力度, 每年组织中医药专项技能竞赛,支持更多优秀青年中医药人才通过比赛脱颖而出,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区卫生 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
六、加强中医药科研和成果转化
(十二)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建设一支临床 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业技术队伍,在疑难 病诊断、治疗、院内制剂等研究与标准化方面取得突破,制定 医联体内中医药制剂推广应用方案。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加大成果转化力度,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及临床研究,鼓励开 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优势病种以及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案。挖 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加强秘方、技法等收集、筛选、开发和 推广。(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 管局) 七、完善中医药发展机制
(十三)改善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推进区中医院薪酬制 度改革和医疗机构职称自主评聘改革,体现中医药、中西医结 合学科特点,将高年资中医医师带教继承人、名老中医师带徒 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参考。建立吸引和稳定中医 药人才保障的长效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 习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提升中医药岗位吸引力,建立有利于 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保障基层中医药人 员合理待遇,激发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十四)落实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特 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 保支付方式。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区域内具有显著疗 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上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 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 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中 医诊疗项目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区医保 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五)加强中医药投入保障。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 经费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倾斜政 策,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促进中医医院可持续发展。 加大对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建设和中医馆建设投入,支持社会资 本参与投资中医药服务行业。(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六)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 落实中医药管理力量。建立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 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重视中医药服务质量 的评估和监管,完善中医药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把促进中医 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卫生健康 事业“十四五”规划中。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议事协调机制, 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其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部 门工作总体安排,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具体举措,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总结提炼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可操作、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加以推广宣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