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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4-01-2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4-01-2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文字版)南浔区交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在各级媒体公开动态信息53条,其中国家级2条、省级25条、市区级26条;《南浔:聚焦“畅安智享” 共筑幸福康庄道》信息获《浙江日报》整版报道,《南浔“四好农村路”上有什么》信息获《交通旅游导报》整版报道。在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动态信息39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重大决策公开2条、民生实事(七优享)1条、重大决策执行4条、组织机构1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规划总结2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1条、监督保障3条、重大建设项目7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2023年共受理信访投诉469件,其中答复处理热线440件、网信23件、领导信箱3件、政府网2件、人民网1件,3天办结率100%、重复率0%。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工作程序,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现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提升发布内容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同时,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帮助企业、公众了解交通领域的相关政策和发展动向。

(四)平台建设

 通过南浔区人民政府网、今日南浔、南浔发布、湖州交通运输、湖州日报、浙江日报等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大众主动定期公开我局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开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

坚持“一把手”主要负责制,从局办公室和下属单位办公室分别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信息公开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和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各类涉密信息违规发布,提升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评价,截至目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得到了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政策解读方式较单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精准;专题栏目更新频率较低等。2024年,本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可读性和覆盖面。优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抓好各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准确。深化重点公开力度,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为抓手,定期定量,有效提高专题栏目更新速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705942-41114-339-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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