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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1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1-23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1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1-23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浔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由南浔区政务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州市南浔区政务办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邮编:313009,电话:0572-30102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浔区政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密切关注,推进政务服务以及招投标方面重点领域公开,加大政务信息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的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南浔区政务办主要通过南浔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今日南浔APP等,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2条,其中政策法规项目 2 条,重大决策预公开 2 条,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 1 条,重大决策执行项目1条,组织机构内容 4 条,财政预决算信息 2 条,规划总结 6条,政策解读信息 2 条,回应关切 13 条,信息公开制度以及报告 3 条,监督保障 1 条,依申请公开指南1  条,建议提案办理项目 2条, 部门动态17 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2723 条,浔航号 107 条,助企纾困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3年,区政务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情况

紧扣政务工作和社会关切的问题,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人员作为专职信息公开员,负责采集、编辑和发布政务信息等日常工作。重要信息发布由分管领导审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南浔APP,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惠民政策和政务办特色亮点等成效信息,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办的日常工作信息。,确保平台建设有序进行。2023年,我办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定时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及时撤除,不断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栏目,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切实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在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取得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发布、审核、维护各环节明确,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方式,延伸拓宽公开渠道,在完善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提供高效政务信息。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学习借鉴兄弟区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回应关切、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搭建好与群众互动的畅通渠道,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705113-41754-348-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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