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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水利)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水利)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水利)


南浔区水利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南浔区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诗院联系(地址: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南浔区水利局,电话:3023215,邮编:313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浔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正便民、公开透明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一)主动公开

我单位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8条,其中:行政许可方面,上一年项目数量191条,本年增加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水资源费上一年项目数量346条,本年增加229条;水土保持补偿费上一年项目数量60条,本年增加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无政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透明作为我单位工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作,认真做好南浔区水利局网站(今日南浔APP浔航号)政务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工作,并及时按照规定更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杜绝信息发布失当现象。注重落实制度,确保程序规范,严格保密审查,做好监督保障,从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转,强化教育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提高业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

根据相关要求,区水利局认真梳理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定期上传政务公开信息。设置专人专岗,将各科室信息汇总收集、统一审核,及时将工作动态与重点向社会传达。

(五)监督保障

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区水利局不断完善组织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切实有效组织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9.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深度、广度还不够。政府公开的信息大部分内容是公众知道的或不在意的信息,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却不多。

改进情况:

对非涉密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水平,增强信息分类,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700633-41504-340-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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