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人民政府
 
首页 图片信息 消防动态 最新文件 政务公开 消防常识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关于下半年度南浔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日期:2023-09-11 来源:大队 字号:[ ]

关于下半年度南浔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40人。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83月至20053月;驾驶员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33月以后出生)。原消防现役部队退役士兵或参加过消防工作者,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务(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相关岗位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2.驾驶员岗位。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有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

1.具备三级以上(含)消防岗位资格、中级(含)以上消防职业技能职业资格,或者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具有山岳、水域、高空、绳索等救援特长和相应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3.具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队()长任职经历的。

4.在职履职表现优秀的获得市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的。

5.持有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及摄像等相关证书,并有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类图片编辑、视频剪辑软件技能的。

三、工作地点

南浔区所辖乡镇消防救援站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922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854039848@qq.com

2.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浔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携带相关资料至南浔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304室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13757076315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应聘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等复印件(各一份);

3.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在其他消防单位工作的需携带其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相应岗位条件证明和专业技能证书;

5.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

五、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初步暂定9月底,根据情况适时电话通知。

体能测试:3000米、100米负重、俯卧撑。

六、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后进入面试。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合同签订

试用期2个月,期间不安排休息,试用期合格后与南浔区保安服务公司(区交投集团)签订合同,首期2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的不予录用。

八、相关待遇

具体参照《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33号)文件执行。

九、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区专职指导办公室所有。

南浔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13-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公网安备 33050302000299号 浙ICP备05005131号-1 网站标识码:3305030003 联系电话:0572-302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