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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巨人君澜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湖州南浔巨人君澜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湖州南浔巨人君澜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拟对湖州南浔巨人君澜度假酒店有限公司2021年度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湖州南浔巨人君澜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被抽检的韭菜批次中发现是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湖浔市监免罚〔 2021 〕12号,免予处罚。此后,湖州南浔巨人君澜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改正并交纳了罚没款,未因同类行为被我局处罚。鉴于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故拟同意修改该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对公示内容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2-3992508,联系地址: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南浔浙商回归总部经济园一期c4号楼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