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浔区发放托育补助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浔卫健〔2022〕4号)和《关于修改〈南浔区发放托育补助金实施细则(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浔卫健〔2022〕22号)精神,现将补助信息公示如下:
补助人数(个) | 补助月数(个) | 补助金额(万元) |
124 | 453 | 18.12 |
以上信息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等形式向南浔区卫生健康局家发科提出,电话:0572-3023607。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7日
3618860-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