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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7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第17批 2023年8月14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3 | D20230803001 | 来电人是南浔区菱湖镇永福村村民,2022年至2023年春天,村里让施工队用挖机把20多个鸡棚拆除并放火烧毁,来电人认为烧掉鸡棚污染大气环境。 | 南浔区 | 大气 | 关于“来电人是南浔区菱湖镇永福村村民,2022年至2023年春天,村里让施工队用挖机把20多个鸡棚拆除并放火烧毁,来电人认为烧掉鸡棚污染大气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永福村因湖杭高速及湖杭高速复线建设需要,需对沿线23个养鸡棚进行拆除。从2021年起至2023年3月底由永福村委会逐一与养殖户签订拆除补偿协议后,委托湖州佳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南浔菱湖沈华土石方工程队对鸡棚统一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主要为空心砖、毛竹、稻草,空心砖用于本村全域土地整治回填材料,毛竹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稻草用于还田利用。 经永福村村委会经办人员口述,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对沈大老虎、费有章、费新荣3户鸡棚拆除过程中,施工人员擅自对拆除产生的稻草进行焚烧,村委会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予以制止,并在30分钟内对明火进行扑灭。至2023年3月全部23个鸡棚拆除完毕,其中4个鸡棚场地用于高速公路建设,19个鸡棚场地进行复垦,目前复垦场地已种植水稻。
| 部分属实 | 1.菱湖镇对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对全镇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并由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再次出现焚烧稻草(秸秆)的情况。
| 无 |
注:省委第一生态环境督察组信访值班电话:0572—2398726,受理举报电话时间:2023年7月18日-8月16日每天8:30-17:30 邮政信箱:浙江省湖州市A823邮政专用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