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3信息公开/col/col1229518457/index.html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col/col1229518468/index.html
  •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16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7-11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南浔区标化工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和申报2023年度“南浔区标化工地”的工程必须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评选的工程竣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16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7-11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南浔区标化工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和申报2023年度“南浔区标化工地”的工程必须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评选的工程竣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 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南浔区标化工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和申报2023年度“南浔区标化工地”的工程必须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评选的工程竣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申报2023年度“南浔区标化工地”的工程必须在2023年7月20日以前提交申报资料。纸质资料需装订成册,具体资料如下:

1.《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见附件);

2.建筑业企业(主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参建单位证明材料(如: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等复印件);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含附件);

5.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6.工程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

7.施工企业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施工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

8.关于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证明(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9.一篇介绍施工企业创建南浔区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新材料和新技术应用、创建亮点的书面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10.一篇介绍监理企业创建南浔区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创建措施的总结,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11.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安装与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市政工程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录像资料各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U盘制作);

三、资料提交地址: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800号区住建局二楼)。

四、联系人:朱丹咏,联系电话: 0572-3023873。

 

附件: 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下载:

浔建发〔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州市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_10265附件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7月11日


3601148-41785-338-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

分享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