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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办法,2023年南浔区实行全区义务段学校积分入(转)学政策。新居民子女如需积分入(转)学,其监护人需先参加新居民积分,再网上入(转)学报名。
新居民入(转)学积分具体如何办理,随小编一起来看吧!
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积分指标由年龄状况、文化程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险、居住证年限、住所情况、经营纳税、紧缺实用人才、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等11个方面组成(详见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根据新居民网上报名学校的空余学位,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安排其子女入(转)学。
01、申领对象
户籍不登记在湖州市本级(含南浔区和吴兴区)且持有在南浔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其子女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需申请新居民积分:①入读小学一年级;②入读初中一年级;③由湖州市本级(含南浔区和吴兴区)外的学校转学到南浔区学校非毕业年级就读。若父母双方都参加新居民积分,则取积分高的一方为依据。
02、申领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周日除外)
03、申领地点
新居民应向居住证所在镇街(以区公安分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系统所记载内容为准)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具体地址见下表)。
04、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具体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05、申请材料
申请人对照新居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年龄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3.职称、技能水平。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认定证明。
4.社会保险。提供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5.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或联名卡。
6.居住年限。提供居住证。
7.住所情况。在本区有自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所住出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证复印件和有效租赁合同;单位内部住宿的,提供单位宿舍产权证复印件、单位居住证明并加盖派出所信息核查公章。
8.经营纳税。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9.紧缺实用人才。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技能人才证明、企业出具的属于南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数据库中的人才证明材料。
10.科技创新。提供专利授权证书、优秀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
11.表彰奖励。受表彰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2.社会贡献。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献血证书、政府指定的慈善机构发放的捐赠证明、红十字会发放的捐献证书等。
13.根据申请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06、查询与复核
积分结果将会在6月11日以短信方式发送到积分申请人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可于6月12日到积分窗口查询),如积分申请人对本人积分结果有异议,可于6月12日—1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窗口重新提交相关积分证明材料。申请复核的积分申请人可于6月23日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窗口查询最终积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