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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浔区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2023年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学前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落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南浔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11日,凡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建议的,请和南浔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2-3780261。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免试入园、根据家长意向区域报名和集团内统筹相结合的原则,由户口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为依据按批次确定应入幼儿园。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南浔区幼儿园小班计划招收新生4280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招收新生3560人;民办幼儿园招收新生720人。各幼儿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年龄:符合小班入园年龄的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新生户籍在服务区范围之内;
(2)父母或新生本人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父母在服务区范围内就业、创业或居住,持有办证地为南浔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符合“相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新生,即包括驻浔部队随军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
五、报名方式
1.新生报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南浔教育”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报名指南”。
方法一:手机报名
使用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南浔区”——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进入“湖州市南浔区招生报名系统”——选择“幼儿园入园”,根据生源类别选择相应的端口填写相应的资料并提交。
方法二:电脑报名
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南浔区”——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进入“湖州市南浔区招生报名系统”——选择“幼儿园入园”,根据生源类别选择相应的端口填写相应的资料并提交。
2.现场咨询地点:南浔区教育局招生办、各幼儿园,详见附件3。
六、招生进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2日
2.现场咨询时间:2023年5月27日—2023年5月28日
3.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6月3日—2023年6月9日
4.录取通知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1日
七、相关规定
1.报名提交的材料
★户籍类新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户籍所在的户口簿首页、父母页、新生页);新生出生证。
★房产类新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的不动产权信息材料(产权证号页、产权所有人信息页及共有人信息页)。
(2)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户籍所在的户口簿首页、父母页、新生页);新生出生证。
(3)祖辈房产的提供祖辈与新生的关系佐证材料和父母无房产证明。
★随迁类新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户籍所在的户口簿首页、父母页、新生页);新生出生证;
(2)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新生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有社会养老保险的提供缴费清单。
2.新生户籍迁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等时间统一截止为2023年5月25日。
3.试行“长幼随园”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有关精神,试推行此人性化服务,同一家庭多孩,幼孩新入园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园区就读。申请“长幼随园”须家长在平台报名时提交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
八、招生程序
(一)南浔中心城区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办法
1.中心城区范围
西至南浔大道,东至与江苏交界处,北至頔塘南岸,南至原北里乡与横街、三长、马腰交界处。
2.招生幼儿园
南浔实验幼儿园(嘉风园区、朝阳园区、阳安园区、孔雀城园区、莲池园区)、南浔镇幼儿园(浔横园区、虹阳园区、頔塘园区、吾悦园区)、南浔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沈塘园区、南浔上合幼儿园、南浔新区幼儿园、南浔区秀城幼儿园、南浔镇堰四幼儿园、南浔镇香墅湾幼儿园、南浔镇金象湖实验幼儿园、南浔区华府幼儿园、南浔区金苹果幼儿园、南浔区月亮湾金摇篮幼儿园、南浔镇春兰幼儿园。
(备注:南浔镇幼儿园吾悦园区如不能按期投入使用,在南浔镇幼儿园頔塘园区临时过渡;上合幼儿园(新黄浦)如不能按期投入使用,在孔雀城园区临时过渡。)
3.填报要求
(1)第一意向:南浔实验幼儿园(嘉风路园区、朝阳园区、阳安园区、莲池园区、孔雀城园区)、南浔镇幼儿园(浔横路园区、虹阳路园区、頔塘园区、吾悦园区)、南浔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沈塘园区、南浔上合幼儿园、南浔新区幼儿园,12个园区不能兼报。第二意向:南浔区秀城幼儿园、南浔镇堰四幼儿园、南浔镇香墅湾幼儿园、南浔镇金象湖实验幼儿园、南浔区金苹果幼儿园、南浔区华府幼儿园、南浔区月亮湾金摇篮幼儿园、南浔镇春兰幼儿园,8所幼儿园不能兼报。
(2)新生家长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或就近入园放弃任何一个意向幼儿园的填报而选择直接填报下一意向幼儿园。
(3)其他说明:请在“统筹安排”一栏填写是否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如愿意服从统筹安排,当不能进入填报的幼儿园时,招生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如不愿意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作放弃。
4.新生招录
(1)招录原则
①第一批招录户籍类新生。当户籍类新生报名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未录取的户籍类新生在同一集团的不同园区之间进行统筹安排,无法统筹的则进入第二意向幼儿园的招录。
②第二批招录房产类新生。第一批招录后有剩余名额时,招录房产类新生,当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名额时,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的先后确定招收对象,未录取的新生进入第二意向幼儿园的招录程序。持有父母或新生本人房产的新生招录后有空余学位的安排祖辈房产类新生,未录取的新生进入第二意向幼儿园的招录程序。
③第三批招录随迁类新生。第二批招录后有剩余名额时,招录符合南浔中心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新生。当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名额时,按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居住时间长短和购买南浔中心城区有效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确定招收对象,未录取的新生进入第二意向幼儿园的招录程序。
(2)其他说明:①小区配套幼儿园依次优先招录本小区内房产类和户籍类新生。②第一意向中南浔镇联谊村拆迁前原本村户籍居民的新生报实验幼儿园嘉风路园区的直接招录;南浔镇辽西村本村户籍幼儿报新区幼儿园的直接招录。
(3)政策类新生。于2022年5月27-28日携带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原件、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南浔区教育局招生办(南浔镇向阳西路261号教育学院2号楼2102室)报名,招生办根据新生居住地等相关条件就近统筹安排。
5.补招工作
招生工作完成后,没有招满的幼儿园通过平台继续补招。
(二)其他镇街幼儿园招生办法
其他镇街幼儿园遵循招生工作原则,参照南浔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在报名时间、报名途径、录取办法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公告。根据区招生实施方案规定的各幼儿园计划招生数(详见附件1)和服务区范围(详见附件2),明确填报要求(按新生情况选择1所幼儿园),确保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园。
(三)特殊儿童招生办法
具有南浔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根据浙教办基〔2017〕32号文件精神,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合入园的残疾幼儿入园。
(四)中大班插班生招录工作
中大班需要插班的新生,根据招生平台公布的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选择,每位新生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提交材料和招录原则等同小班新生。
九、招生要求
1.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办,依据《2023年南浔区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做好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招生公告制度。各幼儿园应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报名前7天必须在园门口公开张贴根据区招生文件拟定的招生公告。同时要加强与村、社区的联系与协调,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尤其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园条件和报名程序。
3.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程序,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相关的测试。相关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与物价部门核定(备案)的标准执行,不得收报名费。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审核各批次幼儿报名条件,防止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
十、招生服务
南浔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和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招生政策咨询,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572-3780261,0572-3780291;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0572-3023385。
本《实施方案》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南浔区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计划表
2.2023年南浔区幼儿园服务区范围汇总表
3.南浔区幼儿园招生现场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汇总表
4.政策类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南浔区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2023年南浔区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