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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17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5-2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某电气公司未按规定任命安全管理人员案2023年4月20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对南浔某电气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任命安全管理人员。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17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5-2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某电气公司未按规定任命安全管理人员案2023年4月20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对南浔某电气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任命安全管理人员。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案示警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例曝光

南浔某电气公司未按规定任命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3年4月20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对南浔某电气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南浔某金属加工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案

 

2023年4月19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对南浔某金属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两名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证进行电焊作业。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南浔某纺织公司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2023年5月12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对南浔某纺织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车间内大量纺织机未安装防护罩。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南浔某印染公司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2023年4月4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浔某印染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保险粉仓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防爆通风装置、临时用电违规从设备电柜取电,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等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4.9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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