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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南浔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2-2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南浔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2-2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

2022年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anx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浔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南浔区行政中心,电话:057203026068,邮编:3130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浔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公开即服务”理念,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数字化改革”新路径,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更加便利的条件,全年累计公开信息6822篇,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53件,及时公开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11件,集中公开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建议办理结果信息38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34件。

(二)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办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1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以清单式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依托浙江政务公开监测平台和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与整改工作。

(四)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推进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建设,增加检索功能、下载功能和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及时整改监测问题,防止政策术语等表述错误。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指导政务新媒体历史信息排查整治,对全区6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精简,形成“1+5”的政务新媒体矩阵,矩阵效应进一步显现。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常态化公开制度,严格把好“审核关、网络关、制度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政务公开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至各单位,狠抓整改落实,有效增强各公开主体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三级审查制度,执行“谁发布,谁负责”准则,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11

56

1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5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49

行政强制

2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

0

0

0

1

0

1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

0

0

0

0

0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1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6

0

0

0

1

0

1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3

0

6

0 

2

8

 2

 1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仍有提升空间,在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社会回应关切时效和精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此,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探索扩大公开范围,细化现有领域专栏,做到条块分明。

二是坚持为民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围绕社会关键的问题进行深度解剖,让群众知道想知道的信息;围绕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跟踪,让群众知道政府的履职情况。

三是增强政务公开队伍力量。尽量争取提高政务公开力量配置,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处理能力,尤其是加大对基层依申请公开的法律专业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453933-40834-133-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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