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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浔民发〔2023〕41号
关于印发《湖州市南浔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全面推进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有效提升全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将《湖州市南浔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湖州市南浔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
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助力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样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全面高质量发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项目要求,以及《湖州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湖民〔2023〕28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保障基本、促进普惠,精准供给、个性定制”的原则,一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建成并运营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350张,为不少于700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满足居家老年人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二、对象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区的低保、低边、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以及高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优先保障中度、重度失能、空巢独居、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
三、主要内容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1.评估。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根据《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规范》(浙江地方标DB33/T2476-2022)等文件,按照“一户一策、一人一档”的原则,对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的自理能力、服务意愿、照护情况和居所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2.建设。由区民政局确定建设主体,根据老年人的改造需求,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与智能化改造。适老化改造内容按照《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建立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常态化机制的通知》(浔民发〔2022〕83号)有关要求结合老年人评估结果实施,智能化改造内容按照《南浔区智能化改造基本项目指导清单》(附件2)结合老年人评估结果实施。适老化改造内容与智能化改造内容原则上不得重复。
3.配套。①配套成立呼叫中心,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服务响应,开展线上查房。每天早、晚通过信息平台视频查房2次,定期电话问询老人情况,24小时监测老人生命体征、活动、睡眠等情况;接受老人24小时咨询,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并将老人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不定期通过APP或其他方式告知给老人的监护人。②服务管理系统与省、市、区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和信息交互,数据技术标准符合相关要求。③纳入养老床位“一床一码”服务管理,并配备“一卡通”识别设备,逐步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身份识别、服务确认和自费购买服务等功能。
4.验收。由区民政局组建验收小组或委托验收机构,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进行实地验收,并填写《南浔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表》(附件6)。
(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依托服务主体,根据《南浔区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单》(附件3)和签约服务项目,制定养老服务方案,为建床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委托代办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1.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为依法登记成立并拥有专业照护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具备对老年人开展多元化上门服务和24小时服务响应的能力,配备与服务相匹配的专业团队。按照便捷高效服务原则,就近设置服务站点,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5分钟。服务主体应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频次及政府购买服务以外的特色服务收费标准。相关服务费用应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2.服务标准。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为其提供A、B、C三类服务套餐,个性化定制“服务包”。
A类服务套餐: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每月服务补贴800元。具体要求:每月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12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月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4次,每月基础照护服务不少于2次。
B类服务套餐:经评估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月服务补贴500元。具体要求:每月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8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月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4次。
C类服务套餐: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每月服务补贴300元。具体要求:每月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月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2次。
3.服务质量评价。由区民政局委托评估机构每季度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附件7),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直接与补贴挂钩。
(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依托服务主体,根据《南浔区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单》(附件3)和签约服务项目,制定养老服务方案,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委托代办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1.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为依法登记成立并拥有专业照护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具备对老年人开展多元化上门服务能力,配备与服务相匹配的专业团队。按照便捷高效服务原则,就近设置服务站点,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5分钟。服务主体应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频次及政府购买服务以外的特色服务收费标准。相关服务费用应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2.服务标准。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为其提供A、B、C三类服务套餐,个性化定制“服务包”。
A类服务套餐: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每月服务补贴500元。具体要求:每月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8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月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4次,每月基础照护服务不少于1次。
B类服务套餐:经评估为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月服务补贴300元。具体要求:每月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月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2次。
C类服务套餐:经评估为轻度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每月服务补贴160元。具体要求:每月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4次,每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月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1次。
3.服务质量评价:由区民政局委托评估机构每季度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附件7),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直接与补贴挂钩。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低保、低边等困难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南浔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表》(附件4)或《南浔区居家上门服务申请表》(附件5)。
(二)审核。村(社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材料提交所在镇(街道),镇(街道)对申请人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有评估需要的申请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浙里康养”系统老年人身体能力评估结论结果可以直接运用,审核后将材料提交区民政局审定。
(三)审定。区民政局对镇(街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后,方可进入综合评估、建床、服务等环节。
(四)变更及退出。服务对象实行每月动态管理,因去世、迁移、条件改变不符合要求时,及时退出或变更。
五、经费保障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
1.项目实施后,经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按每张床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建设补贴,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承担,同一个老年人只能计1次建床补贴。
2.符合现有适老化改造补助政策的,按照现有政策执行。不符合现有适老化改造补助政策的,适老化改造经费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中支出。
3.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补助经费按合同约定补助到建设主体。床位建设自付部分由建床家庭承担并支付给建设主体。
(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补贴
1.服务补贴不直接补贴到老年人个人。项目实施后,服务主体为已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根据服务类别申请享受相应的服务补贴。相关经费从现有养老服务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地方财政、慈善、福彩公益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通过红键提供的医生上门诊疗服务费不含在服务套餐内,单独从红绿双键服务经费中列支。
2.服务补贴按实际服务情况结合季度质量评估结果,按季度予以补贴。
3.每月补贴可结余,在当年度服务周期内有效,服务对象退出即服务周期结束,结余补贴清零。
(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
1.服务补贴不直接补贴到老年人个人。项目实施后,服务主体已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可申请享受服务补贴。相关经费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2.服务补贴按实际服务情况结合季度质量评估结果,按季度予以补贴。
3.每月补贴可结余,在当年度服务周期内有效,服务对象退出即服务周期结束,结余补贴清零。
(四)资金管理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建设主体与服务主体应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建设与服务、申请补贴资金。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服务主体和服务主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养老服务签约商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本区服务机构范围,涉及的养老护理员列入养老服务领域黑名单。对套取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服务对象,暂停其2年补贴资格,重新评估后方能按政策享受相应补贴。
六、实施步骤
按照“保障基本、适度集中、稳步扩面”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周期为一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配资金、分解任务,提请区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2.各镇街根据全区分解任务和目标,同步开展老年人情况排摸调查。7月底前,各镇街完成对本辖区相关老年人困难类型、失能等级、居住方式、服务意愿等排摸调查。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8月中旬至12月下旬)
1.于8月15日前完成服务对象综合评估。
2.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于9月底前确定相关建设服务主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主体确定后,开始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3. 10月底前区民政局统一完成平台开发使用,并与市平台完成对接。于11月底前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4.于12月底前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2024年1月1日起按要求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1.加强日常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质量。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评估。
2.于2024年2月展开督查、抽查。
(四)考核评价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
1.总结试点经验,于2024年3月底前,将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亮点成果等形成工作总结。
2.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
3.各镇街严格对照民政部、财政部相关考核标准,完善工作台账,做好迎检准备。
(五)常态实施阶段(项目实施后)
项目实施一年后,转入常态化实施阶段。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为组员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二)规范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在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要整合财政、慈善等各方面资金,用于服务对象综合评估、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补贴、平台开发、服务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后,要继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确保项目产出绩效可持续。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定期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和考核验收,加快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跟踪审计问效力度,并自觉接受上级督查考核。
附件:1.南浔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
动任务分解表
2.南浔区智能化改造基本项目指导清单
3.南浔区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单
4.南浔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表
5.南浔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表
6.南浔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表
7.南浔区家庭养老床位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
评估表
附件1
南浔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 家庭养老床位 建设数 | 居家养老上门 服务数 | 总任务数 |
高新区 | 54 | 108 | 162 |
练市镇 | 59 | 118 | 177 |
双林镇 | 44 | 87 | 131 |
菱湖镇 | 57 | 115 | 172 |
和孚镇 | 39 | 79 | 118 |
善琏镇 | 21 | 43 | 64 |
千金镇 | 18 | 37 | 55 |
石淙镇 | 12 | 23 | 35 |
东迁街道 | 33 | 65 | 98 |
旧馆街道 | 13 | 25 | 38 |
合计 | 350 | 700 | 1050 |
附件2
南浔区智能化改造基本项目指导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最高限价(元) |
1 | 网络连接 设备 | WIFI 路由器 | 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送和服务响应 | 基础(任选其一) | 1080 |
2 | 无线网卡 | 600 | |||
3 | 紧急呼叫 设备 | 紧急呼叫器(红键) | 安装在床头、卫生间等位置,便于老年人一键呼叫 | 基础 | 230 |
4 | 紧急呼叫器(绿键) | 基础 | 230 | ||
5 | 视频通话 设备 | 双向实时视频通话,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可远超操控,支持内存卡储存 | 基础(任选其一) | 400 | |
6 | 固定电话 | 安装在紧急呼叫器安装位置附近,便于呼叫中心及时沟通预警情况 | 390 | ||
7 | 老年手机 | 供老年人使用,遇有紧急情况便于呼叫中心与老年人取得联系 | 800 | ||
8 | 生命体征 监测设备 | 智能腕表 | 动态监测和记录老年人呼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 基础(任选其一) | 430 |
9 | 智能床带 | 具备支持Wifi/4G网络、异常事件实时/远程报警(离床异常报警、心跳异常报警、呼吸异常报警、无生命体征异常报警)、实时心率监测、夜间睡眠安全风险监测和呼吸健康心脏健康筛查等功能 | 950 | ||
10 | 生命体征监护仪 | 实时监测逐波心率\呼吸、HRV、血压变化趋势、疲劳度、在床状态、打鼾等多维度体征指标,支持wifi/4G/有线网络,并提供发生预警时的数据快照,具备呼吸暂停、重大风险预警(死亡风险预警)等综合性预警,提供呼吸和心跳实时波形 | 1600 | ||
11 | 防走失装置 | 防走失手环 | 用于监测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主要用于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 | 可选 | 300 |
12 | 防走失胸卡 | 420 | |||
13 | 防跌倒设备 | 毫米波雷达 跌倒报警器 | 安装在卫生间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区域监测跌倒行为 | 基础(任选其一) | 850 |
14 | 红外探测器 | 安装在卧室、客厅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区域,探测老年人活动情况 | 220 | ||
15 | 安全监控 装置 | 烟雾报警器 | 安装在居家响应位置,用于监测老年人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 | 基础 | 220 |
16 | 可燃气体 泄露报警器 | 可选 | 240 | ||
17 | 溢水报警器 | 可选 | 220 | ||
18 | 智能感应 设备 | 门磁感应器 | 装在门或窗等位置,实时监测门窗开闭状态,触发及时报警 | 可选 | 210 |
19 | 智能门锁 | 支持PC端平台远程下发指纹、身份证、门卡钥匙,配套的小程序支持远程开门和蓝牙开门功能 | 可选 | 1120 | |
20 | 自动感应 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基础 | 50 | |
21 | 智能监管设备 | 动态床码 显示屏 | 安装在床头,用于服务人员扫码服务 | 基础 | 500 |
22 | 社保卡 识别设备 | 需对接人社社保卡系统,验证老人身份和签约真实性,用于老人办理服务签约和购买服务 | 基础 | 500 | |
23 | 其他 | 智能音箱 | 具有语音识别功能,内置日常生活工具等,便于老年人操控相关智能设备 | 可选 | 190 |
24 | 智能药箱 | 具备定时提醒用药功能 | 可选 | 110 | |
25 | 智能照护 机器人 | 安装操作系统,设置语音通话和视频通话模块,设多个传感器,用于监测老人的日常起居行为和日常陪护 | 可选 | 3000 |
注:基础项目是必须配置的项目,可选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的项目。多功能设备可涵盖功能符合的多项基础设备。
附件3
南浔区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指导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 | 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 最高限价 |
生活照 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做饭 | 应遵循老人口味合理制作,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米饭松软、炒菜少盐少油。(食材费用自付) | 80元/次 |
助浴 | 上门助浴 | 到老年人居住点为老年人助浴,自备助浴工具 | 110元/次 | |
助浴车助浴 | 用专业助浴车上门为老年人助浴 | 280元/次 | ||
助洁 | 定点理发 | 老人到定点理发点理发,修面 | 20元/次 | |
上门理发 | 为老人理发、修面,做到老人容貌整洁 | 20元/次 | ||
上门洗发 | 为老人洗发并吹干,做到老人头部清洁。 | 10元/次 | ||
上门修剪指甲 | 为老人修剪指甲,做到老人指(趾)甲修剪整齐。 | 10元/次 | ||
上门足部清洗 | 为老人泡脚、洗脚,保持足部无异味 | 10元/次 | ||
为老人修脚,保持指(趾)甲整洁 | 10元/次 | |||
上门衣物清洗 | 为老人提供上门洗衣服务,清洗完成后进行晾晒。 | 45元/小时 | ||
家庭一般保洁 | 为老人住宅提供室内墙面、地面、窗户玻璃、家具、家电表面等多方位清洁服务,服务完成后地面无垃圾,墙面、家电、家具、玻璃无灰尘 | 45元/小时 | ||
厨房、卫生间保洁 | 为老人厨房提供墙面、灶台、地面的清洁服务,服务完成后厨房无油烟污渍(不含油烟机)。为老人卫生间提供墙面、镜台、马桶的清洁服务,服务完成后卫生间无污垢。 | 40/小时 | ||
衣物缝补 | 按照老人的要求把脱线可缝补的衣物缝补好,能穿着,不影响美观 | 40元/次 | ||
上门棉褥清洗 | 被褥拆洗和缝补。 | 35元/套 | ||
翻丝绵 | 按老人的要求翻制棉衣和棉裤,并用针线固定(丝棉费用自费)。 | 65元/件 | ||
家用油烟机清洗(拆洗) | 为老人提供专业的拆洗服务,清洗油烟机外壁、风扇叶轮,由工作人员进行拆装,无损坏。 | 160元/台 | ||
家用油烟机清洗(免拆洗) | 为老人提供专业的清洗服务,服务完成后达到油烟机外壁清洁,无损坏。 | 90元/台 | ||
冰箱清洗 | 为老人提供冰箱表面及内部的清洗、除冰服务,服务完成后冰箱清洁、无冰、无异味 | 95元/台 | ||
空调清洗 | 为老人提供空调表面及内部的清洗拆装服务,服务完成后空调清洁、无异味 | 95元/台 | ||
窗帘清洗 | 为老人提供居家窗帘的拆装和清洗服务,清洗完成后对窗帘进行安装 | 48元/次 | ||
物品搬运 | 按老人要求对大件物品进行搬运服务,尊重老人意愿 | 55元/半小时 | ||
助行 | 上门接送 | 为老年人往返中心提供接送服务。 | 普通车:10元/人/单次 | |
协助出行 | 协助上下楼梯、公交出行、轮椅出行。 | 无障碍专用车:30元/人/单次 | ||
助急 | 紧急服务 | 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紧急情况时的紧急呼叫、紧急转介、应急救助服务。 | 0 | |
助医 | 派车陪同就医 | 安排为老服务车,接送老人就医 | 50元/单次 | |
服务人员陪同就医 | 安排服务人员陪同就医 | 80元/次 | ||
助学 | 教育培训 | 协助老年人学习知识、技能、获取信息,协助老年人学会智能手机、智能家电等数字设备。 | 35元/小时 | |
安检维修 | 主管道疏通 | 为老人管道堵塞情况排除故障、疏通,服务完成后达到管道通畅、无漏水,涉及公共管道部分须与客户本人协调物业或管理部门。 | 330元/次 | |
普通马桶疏通 | 80元/次 | |||
拆卸马桶疏通 | 130元/次 | |||
厨房管道疏通 | 70元/次 | |||
洗衣机维修 | 为老人提供家电的故障查找和维修服务,服务完成后正常使用(材料费自理)。 | 55元/次 | ||
电热水器维修 | 55元/次 | |||
小家电维修 | 55元/次 | |||
燃气灶维修 | 55元/次 | |||
家用油烟机维修 | 110元/次 | |||
微波炉维修 | 55元/次 | |||
电视机维修 | 55元/次 | |||
空调维修 | 110元/次 | |||
水电设施安装 | 为老人提供住宅内插座安装、水龙头安装等,服务完成后电路、水管正常使用。 | 65元/次 | ||
开锁修锁(普通门锁) | 为老人提供安全专业的开锁修锁服务。(材料费用自付)。 | 55元/次 | ||
开锁修锁(防盗门锁) | 90元/次 | |||
基础照 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失禁护理 | 提供排尿、排便、排气护理,为大小便失禁的护理对象进行清洗和护理,保持局部皮肤的清洁,增加护理对象舒适。 | 90元/次 |
护理协助 | 温水擦浴 | 根据护理对象病情、生活自理能力及皮肤完整性等,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温水擦浴。 | 55元/次 | |
口腔清洁 | 根据护理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并协助有自理能力或上肢功能良好的半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漱口、自行刷牙的方法清洁口腔; 对不能自理护理对象采用棉棒擦拭、棉球擦拭清洁口腔。 | 35元/次 | ||
协助更衣 |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意识、肌力、活动和合作能力、有无肢体偏瘫,手术、引流管,选择适合的更衣方法为护理对象穿脱或更换衣物。 | 35元/次 | ||
会阴护理 | 根据会阴部有无伤口、有无大小便失禁和留置尿管等,鼓励并协助护理对象完成会阴部的擦洗或冲洗。 | 55元/次 | ||
协助翻身叩背排痰 | 根据护理对象的病情、有无手术、引流管、骨折和牵引等,选择合适的翻身频次、体位、方式帮助护理对象翻身拍背,促进排痰。 | 35元/次 | ||
皮肤外用药涂擦 | 遵医嘱用棉签等蘸取药液直接涂抹护理对象在皮肤上进行治疗。 | 35元/次 | ||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 训练护理对象进食方法、个人卫生、穿脱衣裤鞋袜、床椅转移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生活质量。为关节活动障碍的护理对象进行被动运动,促进肢体功能的恢复。 | 110元/小时 | ||
压疮预防护理 | 对易发生压疮的护理对象采取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方法预防压疮的发生。为护理对象提供心理支持及压疮护理的健康指导。 | 35元/次 | ||
康复护理 | 康复服务 | 由专业康复师协助老年人伤后、病后恢复生理功能服务,如康复训练、运动指导、饮食调理等。 | 200元/次 | |
探访关 爱服务 | 远程服务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的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0 |
上门探访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详细记录探访情况。 | 24元/次 | |
健康管 理服务 | 建立健康档案 | 协助开展养老事务管理 | 如老年人“一人一档”建档(录入养老智慧化平台)、订餐和收费、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等事务性工作。 | |
预防保健 | 预防保健 | 由专业健康师或营养师提供健康咨询、营养指导。 | 30元/次 |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血糖监测 | 遵医嘱对护理对象手指实施采血,用血糖仪测得数值。将结果告知护理对象/家属,做好记录。 | 24元/次 | |
血压血氧监测 | 对护理对象血压、血氧等进行监测,将结果告知护理对象/家属,做好记录。 | 16元/次 | ||
委托代 办服务 | 代购日常用品 | 代购物品 | 按老人要求代购食品、日常用品、药品(处方类药品需提供由医师开具的处方)。(物品费用自付)。 | 40元/次 |
代缴日常费用 | 代缴日常费用 | 水电费、煤气费等费用代缴(手机缴费除外)。 | 28元/次 | |
代订代取业务 | 代订代取业务 | 代取信件、快递等物品。 | 10元/次 | |
代为申请服务 | 代为申请服务 |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40元/次 | |
精神慰 藉服务 | 亲情陪护 | 亲情陪护 | 陪同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参加集体活动。 | 25元/小时 |
情绪疏导 | 情绪疏导 | 与老年人谈心、交流,耐心倾听,为老人提供家庭矛盾调解服务,分析问题并通过多方沟通化解矛盾,为老人提供慰藉服务。 | 35元/小时 | |
心理慰藉 | 心理咨询 | 请专业人士一对一开展心理评估、咨询、干预。 | 200元/次 |
附件4
南浔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户籍地 | 家庭住址 | ||||
监护人 | 联系方式 | ||||
身份类别 | £低保 £低保边缘 £低收入 £其他 | ||||
身体状况 | £重度失能 £中度失能 £轻度失能 £其他 | ||||
居住情况 | £与子女或亲友共住 £空巢 £孤寡、独居 | ||||
已享受政策 | £长护险服务 £养老服务补贴 £无 | ||||
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建设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
村(社区)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复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南浔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户籍地 | 家庭住址 | ||||
监护人 | 联系方式 | ||||
身份类别 | £低保 £低保边缘 £低收入 £其他 | ||||
身体状况 | £重度失能 £中度失能 £轻度失能 £其他 | ||||
居住情况 | £与子女或亲友共住 £空巢 £孤寡、独居 | ||||
已享受政策 | £长护险服务 £养老服务补贴 £无 | ||||
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村(社区)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复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南浔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表
老年人姓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址 | ||||||
对象类别 | £低保 £低保边缘 £低收入 £其他 | |||||
是否享受过适老化改造补助 | £是 £否 | |||||
建设机构 | ||||||
竣工日期 | 开始提供 服务日期 | |||||
服务周期 | 施工负责人及电话 | |||||
建设内容 |
(将该户建设清单另附页,并加盖施工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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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预算 | 验收金额 | |||||
家庭代表 验收意见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签名 | ||||
验收组意见 |
乡镇(街道)(盖章) 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作为核拨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的主要凭证之一,复印件抄送市民政局。
编号2023代表年份。01代表区县,按编制序列。001代表序号。
评分项目 | 考核标准 | 评分规则 | 考评得分 |
服务内容及要求(16分) | 1) 应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服务协议,为老年人建立老年人需求和服务定制档案,一人一档(3分) | “一人一档”有资料缺少、缺损、错误的,发现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2)服务对象根据区域划分,由固定的服务人员定期上门为服务对象服务。二维码全覆盖,全程电子化管理(3分) | 二维码未覆盖发现1人扣0.5分,纸质工单率达到0.5%的扣1分,每多百分比每多0.5,扣1分,扣完为止。 (因系统错误、证实无信号区域、二维码破损的纸质工单除外) | ||
3)服务内容应多样化,涵盖多个类别多个项目等。(8分) | 服务主体按照文件规定及自身营业范围进行服务,经核实发现未按老人需求提供服务的,每人每次扣2分,服务类别和服务项目单一,不能提供多元化服务的,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定制服务的,发现1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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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门服务前要求与老人预约时间,服务中文明操作、礼貌待人,服务开始与结束均要向老人讲明和解释服务全过程(2分) | 未向老人说明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服务相关情况的,发现1次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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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管理(12分) | 1)年龄身体要求: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备健康证,要求专业服务人员的,具备相应资格证书。(3分) | 需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复印件,发现有材料不足的,每人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2)培训管理要求:服务主体应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并做好档案资料。(2分) | 需每季度提供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课件、签到表、照片、活动报道等,未提供的扣2分。 | ||
3)服装礼仪要求: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2分) | 发现未做到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的,发现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4)服务人员平台信息真实性(2分) | 服务人员登记信息未与本人的联系电话、身份证对应的,发现1次扣0.2分;离职人员未及时上报和注销的,发现1次扣0.5分。 | ||
5)服务响应及时(3分) | 老人主动预约服务的,要求1小时内联系服务对象预约服务时间,并按约定时间进行服务,未及时处理每次扣0.5分。 | ||
服务质量 (55分)
| 1)上报服务工单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与实际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相符,不可出现服务时间不足、服务内容不符或以赠送物品替代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的现象;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后方可扫码开始服务,结束后再进入下一单,对两单间隔时间异常(如跨社区、服务订单无间隔时间或间隔过短情况)或项目重叠进行核查(15分) | 不可出现虚假报单、刷单(如上门扫二维码未服务、上门服务人数与实际不符等)、礼品代替服务、上传服务照片重复使用等情况,发现立即作废。 虚假报单、刷单发现1起扣2分,废单率达到0.1%的扣1分,百分比每增加0.1扣1分,扣完为止。 | |
2)针对线下服务机构按服务类别完成服务次数要求。(10分)
| 若非特殊原因(特殊原因指老人退出服务、住院、迁移搬家、出远门等),服务次数一般不可减少,若无报备擅自减少次数或时长,发现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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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满意度。(10分) | 镇(街道)、村(社区)反馈不良情况的,经核实每次扣1分,老年人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不含95%)不扣分,90%-95%扣3分,85-90%扣5分,低于85%扣10分。 | ||
4)网络或电话方式收到服务对象投诉或负面舆情,由监管团队入户进行核实,核实为有效投诉后进行相关处罚。(10分) | 发现1次有效投诉并及时处理未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分;未及时处理造成负面影响的1次扣5分;处理不当引起社会舆论的,不得分。经区民政局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区民政局有权终止合同。 | ||
5)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等事件。 如虐待老人情况(如:侵犯隐私、经济损害、冷暴力、肢体损伤等);服务人员失误引起的责任事故(如:烫伤、烧伤、跌伤、欺诈等)(10分) | 经核实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程度扣5-10分。 经区民政局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区民政局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完成情况 (15分) | 1)依据线上的统计服务数据算完成比例(10分) | 季度服务补贴完成比例<95%的,扣分5分;<90%的,扣10分(由于老人退出、住院、迁移搬家、出远门等被老年人自身情况造成的服务时间未满的除外)。 | |
2)每月月初5号前确定上月结算汇总单(2分) | 未及时确定结算汇总单扣2分 | ||
3)每月28日前上报老人信息变动情况(老人及其监护人地址电话更新)(3分) | 回访时发现服务对象的地址电话未及时更新的,发现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媒体宣传 (2分) | 1)新媒体宣传信息(1分) | 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信息每季度不少于4篇,少1篇扣0.5分。 | |
2)进社区活动(1分) | 每季度进社区面对面开展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做好为老服务公益性活动的工作并有文档可查的,未有活动扣1分 | ||
加分 (5分) |
省级以上媒体宣传 | 省级以上官方媒体(由区民政局认定)信息稿件刊登发表1件,省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5分,最高加10分。 | |
总分:1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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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总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根据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结算;评价得分80分(含)—90分(不含)在应支付费用基础上扣除10%;70分(含)—80分(不含),在应支付费用基础上扣除 20%,70分(含)以下,则在应支付费用基础上扣除50%。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