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3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30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 字体: ]

关于20231123-20231130日期间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湖州交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市交通装配式构件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371

2023.11.28

71湖州交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市交通装配式构件产业基地项目

2

关于湖州南洋电机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2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子油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372

2023.11.29

72湖州南洋电机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2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子油泵项目

3

关于苏迅电梯有限公司新增喷塑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373

2023.11.29

73苏迅电梯有限公司新增喷塑线技改项目

4

关于浙江科亮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贴片电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374

2023.11.29

74浙江科亮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贴片电感项目

5

关于浙江顺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60万羽产蛋鹌鹑规模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375

2023.11.29

75浙江顺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60万羽产蛋鹌鹑规模化养殖项目

公告时间2023121日至20231211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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