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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3-03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南浔区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一、起草背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近年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始终是发生事故最多的特种设备,在总体特种设备事故逐年下降的背景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数量不降反升,在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总数中的占比,已由2021年的30.8%提升至了2022年的38.9%,呈现逐年提高的态势。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3-03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南浔区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一、起草背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近年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始终是发生事故最多的特种设备,在总体特种设备事故逐年下降的背景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数量不降反升,在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总数中的占比,已由2021年的30.8%提升至了2022年的38.9%,呈现逐年提高的态势。 |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叉车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近年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始终是发生事故最多的特种设备,在总体特种设备事故逐年下降的背景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数量不降反升,在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总数中的占比,已由2021年的30.8%提升至了2022年的38.9%,呈现逐年提高的态势。对我区来说,我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叉车)使用呈现非常鲜明的“数量多、分布散”的特点。截至2023年8月,全区共使用叉车5848台,使用单位2993家,平均每家使用叉车仅1.95台,使用单位“低小散”的情况严重。过去数年,我区虽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但与叉车有关的事故时有发生:2022年,我区双林镇、旧馆镇各发生一起与叉车有关的安全生产事故,2023年上半年,双林镇又发生一起与叉车有关的安全生产事故,凸显出我区叉车的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叉车的安全工作,拟制定《湖州市南浔区叉车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政策主体
《方案》主要涉及主体为南浔区内叉车使用单位。目前环保部门正在组织国II级以下排放标准叉车淘汰、置换工作,拟计划淘汰的叉车不纳入本方案之内。
三、执行时间
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7月31日结束。
四、内容解读
为在叉车使用环节的各方职责、应用科技手段、创新智慧监管,通过构建对叉车安全全天候、一体化的监管系统,建立叉车智慧监管新模式,实现车辆使用环节可监控、安全隐患可闭环,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一、建设叉车智能管理平台。平台提供数据分析及各项服务功能,使用电脑和手机都可查看各自权限内的叉车数据及状况,如:叉车的行驶轨迹,作业人员扫码信息,车辆使用情况,违规驾驶记录,车辆的统计报表,使用时间、累计使用时间等数据,为企业对节能增效提供依据,并对存在安全风险作业的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开发叉车智能感知设备。通过物联设备以微信扫码形式对操作人员生物信息进行识别,同时与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平台进行数据匹配,在确认作业人员持证、设备检验合格、单位有效授权后,才允许作业人员启动叉车。对叉车年检不合格、年检超期、未使用登记、未上牌、无证驾驶等情况阻止叉车启动。同时,通过GPS模块收集叉车运行数据和地理位置信息,对叉车作业时超速行驶进行报警,结合电子围栏等功能,对叉车越界行驶等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并触发车辆语音提醒。并及时推送短消息给企业管理人管控违章作业行为。
三、推广安装叉车智能感知设备。利用2年时间,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叉车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2023年为不少于1500台符合条件的叉车加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费用约165万元。2024年7月31日前安装叉车物联感知设备不少于2000台,费用约220万元。实现叉车物联感知设备全覆盖。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解读人:周士才,联系方式:0572-3031535
附件:政策原文湖州市南浔区叉车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