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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2023年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4 来源: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湖财预执〔2020〕219号)等文件规定,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的委托,现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2023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HZFH2023-039号(Z)

二、项目具体内容:

1、本招标项目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2023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总计存放资金约1500万元。

2、存款期限包括: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3、存放服务期限:两年

4、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银行2家,资金存放按中标顺序进行分配,其中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银行存款约60%,综合排名第二的中标银行存款约40%。

5、若实际存放的存款金额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入围银行存款金额同比例增加或减少,投标银行应自行考虑风险。

三、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招标单位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四、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市南浔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等: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8层。)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符合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1982759341@qq.com,报名条件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报名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注意查收。

六、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在湖州市南浔区设有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银行在报名前看清投标银行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银行应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8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在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8层)开标,投标银行可以派投标银行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银行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网 

(http://www.nanxun.gov.cn/col/col1229211113/index.html)

十、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莉琴          

联系电话:0572-2292887

招标单位: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72-2909890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

十一、投标质疑时间:

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3668931-28423-13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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