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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南浔区练市镇车塔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主要负责人为:宋宾梅。 现特此公告。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