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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3-026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发文日期: | 2023-10-27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听你、听我、共证”——公开听证、保障权益、依法行政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月18日上午,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组织两起建设领域市容环境事项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为保证听证过程的公开、公正,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听证会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和记录。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3-026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发文日期: | 2023-10-27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听你、听我、共证”——公开听证、保障权益、依法行政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月18日上午,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组织两起建设领域市容环境事项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为保证听证过程的公开、公正,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听证会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和记录。 |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设领域市容环境事项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建设领域市容环境事项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你、听我、共证”
——公开听证、保障权益、依法行政
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月18日上午,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组织两起建设领域市容环境事项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为保证听证过程的公开、公正,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听证会进行了全过程拍摄和记录。
在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程序宣布听证纪律,依法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办案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建议及依据,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出相关意见。在质证和辩论阶段,办案人员集中出示了相关证据,当事人阅知后进行质证和辩论,听证双方围绕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法条适用等问题展开辩论,充分阐述各自观点。最后,各方在审核无误的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听证会圆满完成。会后,听证机构将充分考虑听证双方的陈述意见并形成书面听证报告,提交局案审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
此次听证会的举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当事双方搭建了一个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的平台,也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通过听当事人说、听案件调查人员说、现场公开证明的形式,以便于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核实证据材料、斟酌法条适用、裁量处罚幅度等,并为最终决定提供充分的参考依据。以此保障行政决定的公平正义,建构并体现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的平衡,提前预防并化解行政争议,对公众也起普法宣传和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