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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1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南浔镇、度假区) 发文日期: 2023-01-31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高新区(南浔镇、度假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2022年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高新区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能。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1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新区(南浔镇、度假区)
发文日期: 2023-01-31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高新区(南浔镇、度假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2022年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高新区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能。

高新区(南浔镇、度假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高新区(南浔镇、度假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高新区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能。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州市南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数据统计时间自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款规定,高新区于2022年度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26条,其中南浔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条(包括机构设置信息1条、财政资金信息12条、土地利用与管理1条、强农惠农信息1条、社会救助信息7条、公共卫生信息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通过网宣平台“浔溪发布”“浔上合”“今日南浔”(今日南浔非自有平台)全年总共发布政府信息695条。

(二)依法办理申请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相关条款规定,继续坚持网络结合线下的申请接收渠道,同时对相关申请人的政府信息申请进行逐项依法依规处理,并邀请法律顾问律师从严把关回复质量,在法定回复时限内妥善处理。全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次,均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褚斌主任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条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与各条线、各部门及时对接,全面梳理各条线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种类和时限,最大程度调动各条线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同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负责日常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真实准确。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及网宣平台微信公众号“浔溪发布”(2022年4月15日关闭)“浔上合”等多个平台对外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配备相对应工作人员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与维护,确保平台建设有序进行。

(五)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依法主动公开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归档审查。外部针对第三方评估公司每季度出具的政务公开评估报告,逐一进行调整与修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通过线下问卷调查开展社会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张贴在政府信息公开栏,有效增强各公开科室主动公开意识。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力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大,信息更新速度和互动能力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充实公开内容,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查和管理。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第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442644-55394-365-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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